作者honeytomato (瑪琳茄)
看板FamilyCircle
標題[不滿]都快三十歲了為什麼還不能經濟自主獨立呢
時間Sat Jan 30 01:47:05 2010
我一個月薪水四萬 第一年工作 給我媽媽一個月三萬
第二年開始 因為開始有存錢等自己的規劃
跟媽媽談能否給他一個月兩萬
當時 大發雷霆 經過一場革命才成功
一個月兩萬 給了兩年半
最近 因為跟男友有購屋以及結婚的打算
便跟媽媽談一個月給一萬的打算
想當然 媽媽超級生氣 甚至把一切過錯怪在男友身上
說還沒結婚就要幫他出錢買房子 沒用拉 只會養男人
說男生說變就變 結婚一切費用及財產原本就應該男生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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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明我家的狀況
我家雖然單親 但是我媽不缺錢 他有四間房子(兩棟透天 兩個公寓)
一個自己住 其他都有在收租金 自己住的一樓也租人做生意
我姊因為只賺兩萬多 所以給我媽一萬
弟弟小我十歲 目前高三 家中唯一還在念書的
所以我媽目前經濟是不缺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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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姊猜想我媽可能是因為爸爸因為外遇要娶別人而離婚
而變的對男生沒安全感 也認為錢才是最有安全感的東西
現在我已經跟我媽提一個月一萬了 也開始給第一個月了
但是他還是沒法接受這個是實
常跟阿姨等其他人抱怨 阿姨們三姑六婆真的很可怕
現在我男友真的是黑到一個極致了
其實跟男友交往八年來 幾乎全部都是他出錢的 他根本不會跟我計較錢
我媽很誇張還說 我要給兩萬都是自己講的 他從未逼迫我
那難道我現在自己講要變成一萬不行嗎
我媽還說給多少是代表我們的孝心
難道孝順一定就是金錢嗎
我男友現在最擔心的是提親的事 感覺一定又會發生什麼事
很煩 很想公證搬出去跟老公住 然後什麼都不要給 那不就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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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6.60.25
1F:推 bunnys:公證沒法律效力 01/30 12:47
2F:→ bunnys:既然給了一萬就堅持下去,不然吵一吵你就退讓,以後她就會一 01/30 12:48
3F:→ bunnys:直吵下去,反正以後家裡真的有急用時你能拿出錢來幫忙就好了 01/30 12:49
4F:推 prissy:給孝親費合理水位大概是十分之一至五分之一,妳給太多了~ 01/30 23:09
5F:→ prissy:我很想知道日後妳媽怎麼對待妳弟?特別是弟弟工作後~ 01/30 23:10
6F:推 cutecore:不是去公證,是去登記。去登記就可以了 01/31 01:35
7F:推 generally:公證只是儀式,登記還比較簡單 01/31 19:21
8F:推 Docy:清官難斷家務事......順便一提,不要給錢之前要先翻看法條 02/01 16:09
9F:→ lighthearted:妳說的應該是登記吧 去戶政事務所辦 02/02 03:47
10F:→ lighthearted:妳有盡到扶養義務即可 02/02 03:48
11F:→ lighthearted:真的要革命的話就搬出去 然後寄信和錢回家吧.. 02/02 03:49
12F:→ lighthearted:其實除非妳覺得不孝也無所謂 不然我也無解喔 02/02 03:50
13F:推 turtledove:你給好多讓我好羞愧 02/03 10:42
14F:推 qwnba:什麼時後孝親有所謂的合理水位了? 02/05 12:53
15F:推 LisaShie:其實我查過法律,只要每個月給到必需生活開支就可以 02/08 09:12
16F:→ LisaShie:多少錢各縣市有標準… 02/08 09:12
17F:推 jing007:你和你媽講說薪水變低看看… 02/15 15:40
18F:推 simplyblue:也許你媽線在開始在擔心妳嫁人後就不會拿錢給她 04/11 02:24
19F:→ simplyblue:所以希望妳能給越多越好,我朋友的媽媽就是這樣說 04/11 02:25
20F:→ simplyblue:加油!堅持妳的作法下去,讓她知道妳的態度是很堅定的 04/11 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