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oiture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
看板FamilyCircle
標題Re: [問題] 到底要不要拿錢回家
時間Sat Dec 15 14:15:23 2007
※ 引述《applebluecat (applebluecat)》之銘言:
: 老公家裡有四兄弟
: 婆婆總會碎碎唸 兄弟不合作 感情不好等等
: 之前有協議 每人要拿五千存到婆婆的戶頭
: 結果 老公拿了幾次現金後 婆婆說不用拿了
: 其它兄弟沒有拿過 或許他們都有苦
: 原來覺得拿點錢給婆婆是應該的
: 可是被阿姨笑說我們很笨時
: 覺得到底該不該守當初的約定
: 有時感覺不平衡 省東省西 卻不是花在自己身上
: 或許需要換個想法吧
我和我男友, 就不會煩惱這問題!
因為, 我們自己管自己的錢,
只要我們有一起分擔費用, 講好哪些開銷由誰負責分擔,
如水電費誰出, 第四台誰付, 房租費各分擔多少, 等等.
其餘自己買個人東西的花費, 如書本錢, 等等日用品錢, 自己負擔,
當然了, 這也包括孝順自己父母的心意, 自己想給多少就給多少!
所以, 以我男友來說, 他高興拿多少錢孝順他父母, 是他自己的事!
而我要用我的錢如何孝順我父母, 也是我自己的事!
(買個人東西, 孝順自己父母, 都是花自己的錢, 也是自己自由意志可以決定的事,
不太需要還向另一半討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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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
(小孩雙姓, 不拿夫家聘金/餅錢,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等平權!)
現在是男女可以(從姓)平等的時代, 小孩從父母雙姓, 除夕夜, 孝順自己父母等等,
都是很基本的權益, 沒甚麼好男女不平等的! ^_^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
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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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6.168.156
1F:推 chynlin:有結婚跟沒結婚,其實是差很多的,有很多事真的很難分清楚 12/18 00:16
2F:→ Voiture:看人吧! 看男女兩個當事人講不講道理啊! 12/18 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