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mable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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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如何不與公婆同住
時間Mon Oct 22 22:03:21 2007
※ 引述《ausbailey200 (bailey)》之銘言:
: 男友是個孝順的人
: 未來的公婆想跟我們一起住
: 其實
: 我們都覺得各自住會比較相處融洽 也比較自由
: 但是....
: 我沒理由反對要一同住押
: 他也找不到理由
: 因為這件事
: 我已經煩惱了好久了...
我只能說, 若妳是傳統媳婦, 結婚時有拿夫家聘金/餅錢,
婚後有取用住到公婆一毛好處的話,
那妳是"絕對"會被要求當"傳統媳婦"的!!!
就算妳不想當, 或公婆怎麼開明,
妳還是多少會被他們"期望"當傳統小媳婦! 越能聽夫家話, 越好!
定期和他們打招呼, 客套, 過年過節送禮, 自然是免不了的了!
尤其, 他們曾對妳付出過甚麼時, (就算是一毛錢好了!)
妳好意思完全拒絕他們的"一點"要求嗎? (即便妳會感到不自在, 不舒服, 或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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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故事, 供妳參考!)
最初我和男友交往四年後, 也曾經因為這種住在他附近的問題,
而我們整整分手一年! 因為, 他當時想去找較有傳統觀念的女生.
後來, 他認識的女生, 並不是他"想像中"的那樣傳統,
譬如, 她自己賺的錢, 她自己存, 不會一起分擔家計!
然後那女生喜歡看的電影, 也和我男友喜歡看的類型, 不太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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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整分手一年完全沒聯絡, 後來他聯絡上我, 這時, 他的想法已不像過去一樣傳統!
他現在反而討厭傳統依賴男人的女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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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了, 既然我不是傳統的女生,
也就是結婚不拿男方家聘金/餅錢, 不取用住公婆一毛, 婚前婚後都一樣,
沒虧欠男方家一毛; 婚後, 我也會和男生一樣, 出錢出力, 養家/養小孩!
平日, 我更不會跑到男方家, 打擾他們家人(包括他妹妹)的居家生活!
我完全不用討好我男友的父母, 交往十年, 沒和他父母通電話, (他幫我擋著!) ;
我男友, 也完全不用討好我父母! (我替他擋著! :P)
我們雙方, 都不怎和對方父母有在接觸!
反正, 婚前婚後都一樣, 自己的父母, 自已照顧, 也不是不可以啊! ^_^
反倒是, 叫別人孝順/取悅自己父母, 較沒道理! 較折磨! 而且是漫漫長日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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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
(小孩雙姓, 不拿夫家聘金/餅錢,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等平權!)
現在是男女可以(從姓)平等的時代, 小孩從父母雙姓, 除夕夜, 孝順自己父母等等,
都是很基本的權益, 沒甚麼好男女不平等的! ^^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
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 編輯: Aimable 來自: 61.216.178.79 (10/22 22:03)
1F:噓 dying:第一段就是刻版印象,以此為立論基礎,後面不用看也知道是廢話 10/22 22:38
2F:推 Aimable:傳統女生的遭遇, 婆媳問題, 不也是廢話嗎? 10/22 22:43
3F:推 wesleychun:交往十年...還是男女朋友...會結婚嗎? 10/22 22:59
4F:推 Aimable:不結婚, 難道另外各自在找喔? 不更累嗎? 10/22 23:03
5F:→ Aimable:不結婚, 難道另外各自再找喔? 不更累嗎? 10/22 23:04
6F:噓 Goos:請問第三句話的根據在哪 喔我忘了跳針廢文是不需要根據的 10/26 11:16
7F:噓 kevinjainu:同樣的東西要說幾次,老話一句,你先結婚再說啦 10/27 23:35
8F:噓 hide322:可以請問教母男友任何一種的聯絡方式嗎? 本人沒什麼不良 10/28 00:34
9F:→ hide322:企圖 只是想對他至上最崇高的敬意&謝意 10/28 00:35
10F:推 cherrymo:你還沒結婚-怎麼一直說自己不拿聘金不收餅錢?? 01/11 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