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mable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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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分享] [轉貼] 無能的父母 只能靠打罵
時間Mon Oct 8 01:23:06 2007
【聯合報╱薛智元/醫師】 2007.10.07 04:03 am
有一些父母習慣用暴力修理、掌摑、拳打腳踢的方式來「管控」小孩。另有一些父母經常
羞辱、貶低、謾罵或威脅恐嚇自己的孩子。
在這種家庭成長的孩子,等於活在俘虜集中營或者思想改造營中,將來往往個性叛逆、或
有暴力傾向、或易有情緒與心理偏差。
我們付出什麼,就會得到什麼。如果經常給予孩子的是暴力傷害,那麼孩子叛逆頂撞也是
應該的;如果我們經常罵孩子沒用和笨,那麼孩子變笨與沒用是理所當然的;如果我們以
威脅恐嚇孩子為樂,那麼孩子將來就會如我們所願地成為無能、無自信與情緒不穩的人。
兒童教育專家L.羅恩賀伯特說過:「每一項懲罰都是在招認自己的控制能力不好。」
當一個人沒有能力良好掌控孩子的行為時,才會訴諸蠻力、處罰與威脅。也就是說,一個
愛打罵小孩的父母,等於是無能的父母,他的唯一法寶就是打罵。
而當被打罵的孩子越長越大,越來越叛逆,父母只得用越來越多的力氣來試圖管控。直到
父母最後沒力時,就換孩子來報復了。
孩子是我們最親密與最重要的家人,但也可能是我們傷害最深、最殘酷的對象。
Oliver薛醫師的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oliver-article/
【2007/10/07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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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
(小孩雙姓, 不拿夫家聘金/餅錢,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等平權!)
現在是男女可以(從姓)平等的時代, 小孩從父母雙姓, 除夕夜, 孝順自己父母等等,
都是很基本的權益, 沒甚麼好男女不平等的! ^^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
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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