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mable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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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分享] 和孩子的代溝,怎麼找橋搭?
時間Fri Aug 24 18:28:28 2007
‧大家健康 2007/08/23
親子間的代溝雖然存在,卻不一定會產生問題,只要父母願意主動扮演搭橋的角色,橋
上就能有溫馨的情感流動。年頭變了,親子間的關係雖然沒變,但外在環境的改變,卻大
大影響親子間彼此對待的型態和相處方式。
【文/張慧心、李松齡】
親子間的代溝雖然存在,卻不一定會產生問題,
只要父母願意主動扮演搭橋的角色,橋上就能有溫馨的情感流動。
年頭變了,親子間的關係雖然沒變,但外在環境的改變,卻大大影響親子間彼此對待的型
態和相處方式。
政治大學教育系教授王鍾和說,這一代父母所經歷的,正好是台灣最劇烈變化的50年,不
論經濟環境或社會價值觀,都呈現紛亂多元的樣貌。偏偏這10幾年間,也正好是有線電視
、影音設備、電腦及網路科技最爆炸性發展的階段。
整個外在環境充斥著浮動、不安、跳躍、絢麗的訊息,拉大上下兩代對人事物看法的距離
,也使親子關係充滿更多挑戰。
自己願意搭橋才重要
當家庭中一向扮演穩定力量的「媽媽」,隨著生命歷程逐漸到退休、更年期、老化、病痛
,甚至出現心悸、面潮紅、盜汗、疲倦等更年期現象,青春期子女卻總是狀況百出,說一
句頂九句,那種五味雜陳的傷心和傷神,確實不容易輕易度過。
王鍾和建議,年近40歲的媽媽,應更敏感地知道自己是否進入更年期,因為當身心出狀況
時,挫折的忍受度會降低,對外在的刺激也會變得敏感,往往一點小事就會大發雷霆或神
經質,相對破壞與青春期子女的感情。
更重要的,千萬不要挾「更年期」要脅「青春期」,因這兩個階段,都是生命歷程中最不
好受的過程,雙方若不能互相疼惜,至少做到「不互相傷害」,絕不能任性發洩情緒,把
生理上的不適,轉為行為上的攻擊,留下難以抹滅的刻痕。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護理老師詹秋薇也指出,親子之間至少有20幾年的差異,加上成長背景
不同,解讀事情的角度也不同,難免會有代溝。但她從教育及實務經驗中發現,代溝雖然
存在,卻不一定會產生問題,只要父母親願意扮演跨越代溝的角色,就能在溝上鋪出一條
康莊大道。
我們是成人就多做一些
「孩子是被動地來到這個世界,他沒有選擇權,我們是成人,應該多做一點。」詹秋薇認
為,作父母要有心理準備,除了願意花18年的時間照顧孩子,更要在子女成年以前,站在
主導的地位,樂於自我成長與學習,教養孩子從懵懂無知,逐漸轉型為勇於負責的成人。
詹秋薇認為,人與人的關係是互動的結果,當子女需要媽媽時,母親願意真誠陪伴,孩子
是感受得到的。她在孩子小的時候,辭職在家當全職家庭主婦,陪伴他們順利步上軌道,
40歲才二度就業,如今孩子一個27歲,另一個25歲,和她的關係還是很親密。
一般媽媽常抱怨:「孩子不喜歡跟我們外出」,這絕對不會出現在詹秋薇家中。「小時候
,我陪他們去看海豚表演,如今換他們陪我出去玩,還鼓勵我玩較刺激冒險的遊樂設施,
那種感覺真的很值得。」她對孩子的回餽,點點滴滴都覺得是享受。
傾聽 踏出溝通的第一步
孩子需要教導,但父母親更需要被教育。詹秋薇坦言,「大多數人是當了父母,才學作父
母。其中,有些人靠老人家的經驗來教,有些人是聽別人怎麼說,加上自己摸索來做父母
,但面對社會的劇變,光靠這些還不夠。」她認為,父母也要與時俱進,才能建立和孩子
對話的平台。
溝通的第一個動作就是傾聽,瞭解其情緒,不要急著給孩子建議、批評。「很多媽媽真的
很忙,孩子一邊講,媽媽一邊工作,結果孩子發現媽媽不專心,就不太想講了。」青春期
孩子非常敏感,也在意是不是被尊重,所以最理想的情況是:媽媽暫時放下工作,眼睛和
孩子水平相視,專心地聆聽他說話。「孩子也許不需要你給建議,只要你傾聽、接納、瞭
解他的事情和情緒。總之,讓他覺得:媽媽願意和我在一起。」
不全以自己的經驗相待
臺北市家長協會理事林美江也認為,現代媽媽對「更年期」和「青春期」多少都有認知,
出現手足無措的情況較不常見,但不少媽媽沒有意識到:現在的社會和過去大不相同,孩
子如今面對的難題和考驗,和自己當年遇到的問題完全不同!
舉例來說,過去男女交往,相識的管道很單純,彼此的背景略有所知,相處過程也有一定
的順序和發展;但現在的青少年,可能在網路上遇到一群完全不明背景的人,MSN上談個
幾回,彼此就以「公」(老公)、「婆」(老婆)相稱,甚至相約見面。前後的發展,父
母完全無法掌控,遑論能從旁協助?
這一代父母和上一代父母,具備的「條件」大不相同,這一代父母都擁有中學以上的知識
,不但經濟能力提升,學習能力也遠較上一輩父母高,只要有心,很容易就能找到實用方
法。再者,目前外在環境提供更多教養資源,家長只要願意開口,或花點錢去上課,總能
找到幫手或諮商對象。
【大家健康雜誌2007年8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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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小孩雙姓 不用聘金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權)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
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德國早在1976年通過姓氏繼承法,結婚夫婦生育的兒女
之姓氏原則上在結婚時就已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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