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mable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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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抱怨] 開明的母親?!
時間Sun Aug 12 18:43:50 2007
※ [本文轉錄自 Boy-Girl 看板]
作者: Aimable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 看板: Boy-Girl
標題: Re: [抱怨] 開明的母親?!
時間: Sun Aug 12 18:43:24 2007
※ 引述《axela0214 (同棲生活)》之銘言:
: 一直以來我都對外宣稱你是位開明的母親,而我也深深的這麼相信。
: 但在昨天,完全打翻我對你的信任...
: 原來你也是這麼不講理的...
: 我不知道我們做錯什麼,下雨天待在家也有錯,不出門還要被你懷疑
: 房間門關起來不代表我們就會有越軌的情形,況且我們也沒有整天窩在家
: 睡很晚是我們的不對,但有必要把話說成那樣嗎?
: 我實在不懂我們到底是哪邊犯了滔天大罪讓你如此的不高興
: 下雨天不出門說我懶,說我自己都搞不清楚在幹什麼
: 不想出門在家也不可以,還會被罵
: 我跟自己的男友在房間會怎樣嗎? 什麼叫一個女生不應該這樣?
: 你都同意讓他在我們家過夜了,關上門是又代表什麼?
: 關上門就一定會發生關係嗎? 想法會不會太狹隘了?
: 原來你的開明是假的,通通都是假的!
不管父母開不開明
我覺得 不論男/女朋友 和自己父母共處 都蠻不恰當 與不自由的
不只當事人男女朋友行動不自在
父母方面 也不自在啊!
(在父母或家人面前 和自己男/女朋友 打情罵俏 也有點怪怪的!)
何必造成雙方困擾?
更何況 男女朋友相處過程中 一定有些事情與生活習慣要溝通
難道要在父母面前吵鬧或爭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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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約會 就兩人出去走走逛逛
不然就是趁自己家人外出的空檔 (時間排開)
可以小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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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友交往十年 和他父母見面只有兩次 平日也不會跑到他家打擾他妹妹居家生活
我想 不論男女都一樣 不要只顧自己談戀愛方便 造成其他家庭成員"居家生活"困擾
考慮到別人可能有的感受的同時 其實 也是在讓自己避免無謂的摩擦與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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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能避免就避免吧
我和我男友 是"百分之一百"避免這種共處一屋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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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小孩雙姓 不用聘金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權)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
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德國早在1976年通過姓氏繼承法,結婚夫婦生育的兒女
之姓氏原則上在結婚時就已決定。
※ 編輯: Aimable 來自: 61.216.177.52 (08/12 18:44)
※ 編輯: Aimable 來自: 61.216.177.52 (08/12 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