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mable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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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求助] 已經走到了交叉路口
時間Wed Aug 8 09:20:14 2007
※ [本文轉錄自 Boy-Girl 看板]
作者: Aimable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 看板: Boy-Girl
標題: Re: [求助] 已經走到了交叉路口
時間: Wed Aug 8 09:19:43 2007
※ 引述《dsp (前程往事成雲煙)》之銘言:
: 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生活觀 你們兩個都沒有對錯 只是合不合適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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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 如果你真的沒辦法接納她 那真的要早點分手 不然以後結婚你看她也不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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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 站在我的立場 是比較偏向你女友 因為男生比女生有能力 照顧女生 女生當個賢內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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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此點 我不同意!!!
誰說男人的功課成績一定比女人好? (比女生不會念書的男生 也是有!)
再說 是誰在照顧誰 還很難說!!!
有些男人把家事丟給女人做, 把女人當"第二老媽子"
請問: 誰在照顧誰? (是媽媽在照顧兒子? 還是兒子在照顧媽媽?)
我想 是男女互相照顧吧! (但不用"特別"講成是男人在照顧女人!
至於靠男人花大錢包/養 是另一種主題!)
: 這一切看起來都很合理 而且她在你最窮困潦倒時不離不棄 如果不是她的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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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女生也沒有辦法圖書館約會還不離不棄 每種個性都有正反兩面 端看你從什麼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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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 看它 你自己下定決心才是最重要的 不合適 就早點分開吧 女生青春是很寶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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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小孩雙姓 不用聘金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權)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
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德國早在1976年通過姓氏繼承法,結婚夫婦生育的兒女
之姓氏原則上在結婚時就已決定。
※ 編輯: Aimable 來自: 218.187.13.156 (08/08 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