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mable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
看板FamilyCircle
標題Re: R: [閒聊] 現在的女人.. (婆媳問題?)
時間Sun Mar 18 00:42:37 2007
※ 引述《elainehuang (elaine)》之銘言:
: 看完這篇真的覺得感觸良多
: 回應者一直使用聘賣這種字眼
傳統女人不就這樣嗎?
男女平平在結婚
卻要"開價"聘金多少 或房子 車子多少
才願意"嫁賣"到夫家嗎?
男女平平結個婚 有必要"金錢"交易嗎?
: 且現今社會中你字眼裡所謂的娘家
: 並非將女兒嫁了後就置之不理
: 相反的須得操心的程度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那就說起來可笑啦!
為何女兒婚後 要操更多心呢?
除非是被"嫁賣"到夫家 從此要看夫家一家大小臉色吧?
她的父母把對她的主權與管轄權"轉移"到公婆身上
從此 她要受公婆控管吧?
但兩性平等平權婚姻中
女人並沒被"聘賣"到夫家啊
就算要管女人 也是女人自己父母 不是公婆吧!
那岳父母 到底在擔心甚麼?
莫名其妙嘛~~~
岳父母就沒能力 保障自己女兒的幸福嗎???
還要受男方家牽制喔?
笑話啦!!!
: 新時代的女性都很獨立自主
: 但獨立並不表示你要活的很孤獨
: 自主也非過的很自我
: 結婚前,父母對你的培養和教育,以及對事物的看法和態度
: 我覺得這都是你一生中重要的資產
: 若都像回應者用金錢去衡量去比較
: 我真的覺得你活的很辛苦也很自私
我只是樣樣比照男人喔!
有甚麼不妥嗎?
你要罵我 不如先罵男人吧!
: 總之,孝順----無論是哪方面的長輩.你都是需要盡心力的
: 不是嗎??
*大家都是有父母 有子女的人
*為人父母者 要求別人家小孩孝順自己 應該蠻怪的吧!
*為人子女者 自己父母 不好好孝順
卻要求別人(配偶 兄嫂 弟媳 等) 幫自己孝順自己父母
也是很怪 自私 不值得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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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小孩雙姓 不用聘金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權)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
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德國早在1976年通過姓氏繼承法,結婚夫婦生育的兒女
之姓氏原則上在結婚時就已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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