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mable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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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貼] 親子代溝》兒女結婚誰埋單?
時間Tue Jan 9 23:18:00 2007
親子代溝》兒女結婚誰埋單?
【聯合報/洪彩鑾(桃園市)】 2007.01.09 02:53 am
原先高興將當年輕婆婆的小鳳,隨著兒子婚禮到來卻愁容滿面。
原來她剛工作一年的兒子,雖月入四萬元,和女友吃喝玩樂不曾存過錢。小鳳夫妻靠著在
市場賣麵購買的新居,兒子不滿意,要求另花一百多萬裝修,且指定要買鑽石、名牌喜餅
送女方,外加六十多萬新車供小兩口上班用。他們不答應,兒子就大吵大鬧,害得她天天
失眠,老公血壓猛飆升。
另一位朋友蓉蓉,花二百多萬送出國留學的女兒,尚未工作賺錢即表示要遠嫁日本。蓉蓉
擔心對方會被七百盒喜餅費用嚇昏,乾脆自行吸收做面子。愁煩嫁妝少,女兒難做人,加
上家族不收紅包的習俗,宴客費用也由蓉蓉支付,而那個被愛情沖昏頭的女兒,不食人間
煙火,只想如何打扮成最出色的新娘。
蓉蓉抱怨說:「現在小孩真是自私,沒反哺觀念便罷,簡直把我當印鈔機。」看得出她已
被現實壓得喘不過氣。
我結婚時自行張羅,雙方家長僅輕鬆觀禮,而我的一雙兒女,從小認同父母的結婚模式,
允諾追隨,希望將來婚嫁時不要反悔才好。
【2007/01/09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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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小孩雙姓 不用聘金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權)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
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德國早在1976年通過姓氏繼承法,結婚夫婦生育的兒女
之姓氏原則上在結婚時就已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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