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lo (㊣色研所所長)
看板FacebookBM
標題[問題] 關於違規攤商
時間Tue Nov 10 23:36:14 2009
現階段似乎只有針對 1. 沒有一星期以上合格板友文擺攤
2. 單日多篇擺攤
這兩種來檢舉。
但是以下篇為例:
●20359 2011/10 vampyre □ [趕集] TWS換咖啡色小鹿 紅眼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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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A-OAvt3 (Facebook) [ptt.cc] [趕集] TWS換咖啡色小鹿 紅眼 │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Facebook/M.1257865913.A.DC3.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64 元 │
└─────────────────────────────────────┘
這篇文章中,第一沒有屬性,第二把不能刪除的三行刪除了,第三沒有附上板友文路徑。
我個人的想法是,附上板友文路徑,有助於檢舉違規攤商,
但是把不能刪除的三行刪除了,算是違規嗎?如果算是違規,有要到檢舉的程度嗎?
像是屬性沒有,也沒有到需要到檢舉的程度 @_@
不知道板主們對這些有什麼樣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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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大家都要快快樂樂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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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88.161
※ 編輯: wilo 來自: 112.104.88.161 (11/10 23:37)
1F:→ aoeu:板規沒有規定趕集文要有屬性喔 11/10 23:59
2F:→ aoeu:我猜沒規定的目的是讓大家可以在同一篇買賣各種遊戲道具? 11/11 00:00
3F:→ wilo:看來沒有要討論的樣子... 這樣趕集日的趕集文也沒有強制力? 11/12 14:51
4F:推 Durinn:根據板規13.14. 發文規範-趕集篇 交易規範4. 等條文 11/12 16:15
5F:→ Durinn:板友文位置與fb連結都是必要的 所以那三行若刪除 應可檢舉 11/12 16:16
6F:→ Durinn:至於屬性框 我覺得青江大推文2樓說得蠻有道理 11/12 16:17
7F:→ wilo:不過我提的那幾點,是要限制多久的時間內沒修改再檢舉? 11/12 16:19
8F:→ wilo:大家應該不會樂見一堆檢舉文吧 11/12 16:19
9F:推 aoeu:我又來亂入了... 我以為檢舉標準就是板規耶? 11/12 16:19
10F:→ wilo:趕集日也只有一天,時間也沒有很多,為了這檢舉也很無奈吧.. 11/12 16:20
11F:→ aoeu:違反板規的話都可以檢舉吧, 至於要不要檢舉就看各人的想法 11/12 16:20
12F:→ aoeu:覺得有必要就檢舉, 沒必要就提醒一下應該就可以吧 11/12 16:21
13F:→ aoeu:討論檢舉的標準好像有點怪? XDDD 11/12 16:21
14F:→ wilo:但是像是板友文位置,大多會忘記,這樣的程度就檢舉? 11/12 16:21
15F:→ wilo:不檢舉,板主又會說他們不一定有時間s提醒? 11/12 16:21
16F:→ aoeu:我覺得就看你想不想檢舉耶, 都一樣是違規. 11/12 16:22
17F:→ aoeu:另外討論一個檢舉標準, 好像在板規上又架一層板規 @@ 11/12 16:22
18F:→ aoeu:至於樂不樂見這麼多檢舉文,反正檢舉本來就是這個板的功能之一 11/12 16:24
19F:→ aoeu:套句鄉民很流行的話: 不__不要__ (逃) XDDD 11/12 16:25
20F:→ wilo:板規十四這點,如果沒有等他修改,就直接刪除,等於他那次 11/12 16:26
21F:→ wilo:就不能趕集了而已,因為趕集日不能重複張貼趕集文 11/12 16:26
22F:→ wilo:目前大家的默契是會等待對方修改,但是等多久? 11/12 16:27
23F:→ wilo:有些板也是有規定多久以內修改就不用懲罰,這也是可以的吧 11/12 16:27
24F:→ wilo:不然都不等,就檢舉,然後新手容易犯錯,就不用容忍? 11/12 16:28
25F:推 aoeu:嗯...這點應該可以建議一下 11/12 16:28
26F:推 Durinn:容忍的修正時間確實應該在規則中說明 建議放在交易規範中 11/12 16:34
27F:→ wilo:規範的存在如果只是為了要懲罰人,而不包含容忍、矯正 11/12 16:39
28F:→ wilo:那那些沒有被包容、矯正到的人,就只會離開不想玩了而已 11/12 16:40
29F:推 aoeu:另外可以建議在趕集文樣版第三行之後加個醒目的標示 11/12 16:56
30F:推 Durinn:但沒包容矯正到的人 就是因為違規才會被懲處 不是規則的錯 11/12 16:57
31F:→ Durinn:這樣還要離開不爽玩 真的是他個人問題 我只能說不爽不要玩 11/12 16:57
32F:→ aoeu:要不然我想很多人會以為那三行只是使用者條款 XD 11/12 16:58
33F:→ Durinn:規範的存在是劃一條線 超線的當然要處罰 11/12 16:59
34F:→ Durinn:包容+給他修正時間 都是法外開恩 要求太多真的有點超過 11/12 17:00
35F:→ aoeu:只要不妨礙大家使用看板, 我通常都滿包容的 XD 11/12 17:02
36F:推 Durinn:我知道所長是站在第三人的角度想 我說的太超過也不是指您 11/12 17:04
37F:→ Durinn:希望您不要介意 <(_ _)> 11/12 17:04
38F:→ wilo:不會啦,不過我覺得只是建議該個個容許修正的時間罷了 ^^ 11/12 17:34
39F:→ wilo:不然板規雷厲風行地執行下去,應該只是更多人被檢舉而已.. 11/12 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