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uefly24 (鼻涕P)
看板FacebookBM
標題[檢舉] 與本板討論主題無關
時間Thu Oct 15 10:38:59 2009
☑ 我已經詳細閱讀過 Facebook 板板規且確認被檢舉人確實違反板規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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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檢舉文章:(請按大寫 Q 查詢文章代碼 AID,並將整個表格複製貼上於下)
●19201 s7510/15 stevelong □ [其他] 帳號CAT5 此人的詐騙經過,請大家注意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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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ArXhjYo (Facebook) [ptt.cc] [其他] 帳號CAT5 此人的詐騙? │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Facebook/M.1255545581.A.8B2.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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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被檢舉人:stevelong
3. 檢舉事由:文章內容與本板討論主題及走向無關
敘述內容無從查證是否屬實,且有人身攻擊之嫌!
請板主群盡快處理了,以免流於文字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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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0.112.246
1F:→ SHOOTA:我覺得該檢舉的不是應該是推文中 想戰的哪位嗎? 10/15 12:26
2F:→ nadoka:現在刪文會有諸多爭議...原文已鎖,請靜待後續處理... 10/15 12:53
3F:推 as19881007:小團體無敵論。 10/15 12:56
4F:→ nadoka:至於推文可能有違規的部分,已經備份起來,等待三板主處理 10/15 12:58
5F:→ Durinn:小團體無敵論:他我朋友耶 人很好 你不要毀謗他 你才有問題 10/15 14:31
6F:→ Durinn:另外 原文並無人身攻擊 因為他有指証 也未離題 10/15 14:32
7F:→ Durinn:推文問題比較多 原文就是無關fb而已 10/15 14:33
8F:推 Durinn:對了 我第一行推文是針對三樓名詞的亂入 並非針對檢舉人sry 10/15 14:37
9F:推 as19881007:小團體無敵論:他我朋友啦 這話題很嚴肅 有什麼好笑的 10/15 17:35
10F:→ as19881007:你價值觀有問題 你引戰該被檢舉啦! 10/15 17:35
11F:→ as19881007:沒事了在處理了 與本版話題無關! 版主快刪文 10/15 17:36
12F:→ as19881007:我朋友人很NICE的 這其中一定有什麼誤會 10/15 17:37
13F:→ as19881007:我朋友沒有錯 我們這一掛的都不會錯 你們都引戰!酸民! 10/15 17:37
14F:→ as19881007:快呀!!! 快護航阿!!! 10/15 17:37
15F:推 reactor:嚴肅是在說他詐欺= = 並不是站在他那一方 10/15 17:38
16F:→ as19881007:我沒有針對什麼事件人物阿=ˇ= 10/15 17:38
17F:→ as19881007:純粹小小的有感而發 可以當我亂入XD 10/15 17:39
18F:推 venvendoggy:我也覺得這話題很嚴肅... 詐騙14000耶 ="= 10/15 19:00
19F:→ sylvialee:話題很嚴肅,原PO可憐,可是該文跟臉書或臉書板有何關連? 10/15 22:17
20F:→ sylvialee:就因為裏面提到板上某位板友?那這樣是不是只要板友在其 10/15 22:19
21F:→ sylvialee:他板有任何糾紛或違法亂際,都能PO到臉書板「提醒」? 10/15 22:20
22F:→ sylvialee:改錯字,是違法亂紀 orz... 10/15 22:24
23F:推 as19881007:因為事主在FB版很紅阿 10/15 22:52
24F:推 amandy67:我真的覺得跟FB無關 就算在FB版很紅也不該PO到這裡 10/15 22:53
25F:→ weedyc:各位,退一步想,文章內的當事人在 fb 板的確很多人認識, 10/16 02:42
26F:→ weedyc:原po若是站在好意提醒當事人最常出現的大板的板友們不要受 10/16 02:43
27F:→ weedyc:騙,此事並沒有那麼不能理解吧? :) 10/16 02:43
28F:→ weedyc:換成是我自己被騙,我都會想要提醒一下其它人不要受騙了... 10/16 02:44
29F:推 nadoka:還未經確認的事情,來"提醒"好像有點不太恰當... 10/16 02:44
30F:→ sylvialee:很多人認識?是認識多深?在現實生活中會有多少交集? 10/16 02:48
31F:→ sylvialee:如果不是像文具板前板主的詐財事件那樣,我不覺得有需要 10/16 02:49
32F:→ sylvialee:特別來「提醒」大家 10/16 02:49
33F:→ sylvialee:直說好了!貓五或是板眾在其他板發生的事關我X事? 10/16 02:51
34F:→ sylvialee:要退一步想的話,如果你平常小心詐騙事件,對方不論是不是 10/16 03:08
35F:→ sylvialee:知名板友、一般網友或是現實朋友,你都會小心不是嗎? 10/16 03:09
36F:→ SHOOTA:這樣說政府也不用提醒詐騙吧? 反正不會被騙的就不會被騙了 10/16 09:05
37F:→ SHOOTA:是這樣說嗎? 再者這種話題到底有哪好笑的 10/16 09:05
38F:→ SHOOTA:不管今天是不是這位版友 都不好笑... 10/16 09:05
39F:推 iiiivy:其實我不認識貓五...就像之前江江在反省污染雪紗那篇我也絕 10/16 09:16
40F:→ iiiivy:得莫名奇妙... 10/16 09:16
41F:→ sylvialee:提醒詐騙很重要,但我覺得不是這個板的功能或目的 10/16 10:16
42F:→ bluefly24:提醒詐騙是好事,是功德!但請在對的地方做!!! 10/16 10:18
43F:→ sylvialee:如果該板友在板上曾發文與板眾金錢交易,那我認為有關 10/16 10:19
44F:推 nadoka:呃..大前提是這是還"未經確認"的事情喔.... 10/16 10:20
45F:→ sylvialee:那請問板主為何不早點刪文? 10/16 10:22
46F:→ nadoka:板主不是24小時在線上... 10/16 10:23
47F:→ sylvialee:該文已先犯板規一公布他人隱私,是之後才改過的 10/16 10:23
48F:→ sylvialee:是的,那藍飛貼這篇已經一天了,請問板主打算如何處理? 10/16 10:24
49F:→ nadoka:z-3-15-5-48 目前先刪除處理。 10/16 10:25
50F:→ nadoka:尚未結案 10/16 10:26
51F:→ arthurwang:以後請等三審定讞,確認真有罪行再來提醒 ^^ 10/16 11:58
52F:→ sylvialee:即使三審定讞,這種提醒文章跟臉書板的關連是...@@? 10/16 12:10
53F:→ arthurwang:所以關鍵跟"未經確認"無關,直接說與臉書無關就好啦^^ 10/16 13:32
54F:→ arthurwang:標準說明就好,確認與否跟提醒與否都不用再提 ^^ 10/16 13:33
55F:→ bluefly24:就算除去「未經確認」,還是有人會番「提醒」很重要 10/16 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