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sirMa (西捨媽)
看板FacebookBM
標題Re: [公告] Facebook 板板規 1009 版
時間Fri Oct 9 16:48:47 2009
※ [本文轉錄自 Facebook 看板]
作者: CsirMa (西捨媽) 看板: Facebook
標題: Re: [公告] Facebook 板板規 1009 版
時間: Fri Oct 9 16:47:15 2009
不好意思 ..
我想詢問一個問題..
對於版規的制定以及發布
是否有審閱期 跟生效期呢..
例如說..08版跟09版 哪些位置有更改
改了哪些位置.. 是否該給所有facebook 版友審閱過後 再來實施呢?
畢竟facebook版也不是什麼小版面...
像PTT上某些版面的版規制定是由版主群提出 制定
然後在版面上提出 且給予提出意見..
不然這樣子版規淪為版主的私人刑具這樣總是不好的吧...
且我認為 版規這樣子弄一堆花俏的顏色以及動畫版 並不會比較好閱讀
反而增加使用者的困擾...是否以重點標注顏色即可..
且..我並不是來戰得..請大家理性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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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17.11.28
1F:→ weedyc:你有沒有先看清楚板規說不能回公告文?-.- 10/09 16:48
2F:噓 Durinn:掰... 10/09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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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17.11.28
3F:→ Durinn:短時間無法推回來 但是已經留下屍體了 XD 10/09 16:50
4F:推 weedyc:板規美工還好吧? 這有什麼好講的....orz 10/09 16:52
5F:推 Durinn:真實的法律也沒有經過全體民眾討論阿 都是制定者在做的 10/09 16:52
6F:→ Durinn:而且也開放這個板給大家提供意見 討論板規了 10/09 16:52
7F:→ Durinn:有問題 有疑綠 有建議 都可以在這邊發表 討論 10/09 16:52
8F:推 weedyc:我沒有說你不可以有這些問題啦 (抖) 造成你誤會很抱歉orz 10/09 16:54
9F:→ Durinn:至於美工...憲法也可以出精裝本跟平裝本阿 漂亮些不好嗎똠 10/09 16:54
10F:→ CsirMa:但是是否有先審閱公聽得結果呢? 10/09 16:54
11F:→ weedyc:我只是覺得,單就板規美工部分,我覺得這樣並沒有過火啊@@ 10/09 16:54
12F:→ CsirMa:美工 我沒說不好..我也沒有否認 及抹煞製作這些的辛勞 10/09 16:55
13F:→ CsirMa:只是對於使用者來說 是否"實用"才是最實際的呢 10/09 16:55
14F:→ CsirMa:當一個人肚子餓的時候 他想要一碗飯.你卻給他一窩魚翅 10/09 16:56
15F:→ CsirMa:沒錯 你對他是很好 但是並沒有滿足到他想要的要求 10/09 16:56
16F:→ CsirMa:美工不是重點..而是版規的制定以及公審公聽得流程 10/09 16:56
17F:推 Durinn:美工後 就變不實用了嗎 XD 這似乎不是重點 別跑題了 10/09 16:56
18F:→ CsirMa:而不能說 馬上改了 馬上實施..至少要有審閱期 10/09 16:57
19F:→ CsirMa:例如一週或者兩週.. 10/09 16:57
20F:→ CsirMa:對 其實美工我也不是當重點=.=...(重點是動畫版.) 10/09 16:57
21F:→ yogira:如果有操作上的問題,請明確指出平常按什麼按鍵瀏覽文章。 10/09 16:58
22F:推 nadoka:我只想問哪一板的板規有公審的= =...想累死板主就是了... 10/09 16:58
23F:→ nadoka:對某條板規有意見就直接提出,板規是三個板主共同制定的... 10/09 16:59
24F:推 Durinn:關於制定板規 選出板主後 他們的審查就代表眾板友 10/09 17:00
25F:→ Durinn:就像立法委員一樣 10/09 17:01
26F:→ CsirMa: 有 wanted 10/09 17:01
27F:→ CsirMa:汪踢得版規有審閱 10/09 17:01
28F:→ Durinn:有些立法委員就愛搞公投... 但不是每個公投都有意義 10/09 17:02
29F:→ CsirMa: 去wanted 搜尋版規...該版從2007 開始都有這樣做 10/09 17:03
30F:推 nadoka:沒必要搞審閱...除非板規對於現行大部分使用者有影響 10/09 17:03
31F:→ CsirMa:並不是說公投..而是說審閱..跟執行期.. 10/09 17:03
32F:→ nadoka:不然正常的發文,很難去擦到板規... 10/09 17:03
33F:→ CsirMa:我相信版主也有責任去回答修改版規的原因 10/09 17:03
34F:→ nadoka:修改板規的原因都在這個板上和FB板上 10/09 17:04
35F:→ CsirMa:並不能說 沒有影響..每個版面 版規不同.就不用這樣做 10/09 17:04
36F:→ CsirMa:就像法律制定及實施都有 公告及生效期.. 10/09 17:04
37F:→ CsirMa:那是否可以作到在fb版上發個公告置底說 有新版規要發行 10/09 17:05
38F:推 nadoka:有些板規的修改需要即時性。 10/09 17:05
39F:→ CsirMa:請來此版頁瀏覽 並有問題可以提出 10/09 17:05
40F:→ CsirMa:有即時性的 應該是用增加.而不是修改版規. 10/09 17:06
41F:→ CsirMa:且應該有比較及對照說 更動哪些部份. 10/09 17:06
42F:→ CsirMa:不然 在茫茫版規中 多改一個字 其實鄉民也很難注意到 10/09 17:07
43F:→ nadoka:更新記錄明明就有放在板規的最後一夜 10/09 17:07
44F:→ nadoka:裡面也有, 10/09 17:08
45F:→ Durinn:XD 原po都沒看清楚板規吼? 10/09 17:10
46F:→ CsirMa:那樣子不完全吧? 是否我該post 別的範例呢? 10/09 17:12
47F:→ nadoka:哪裡不完全...OTZ 10/09 17:14
48F:→ nadoka:z-3-4 也有歷屆的板規彙整 10/09 17:15
49F:→ nadoka:我不知道你還想要什麼 10/09 17:15
50F:→ nadoka:我只知道我該去吃飯了... 10/09 17:15
51F:→ CsirMa:我是說 在審定 公開的時候需要有像下面這樣的.. 10/09 17:16
52F:→ nadoka:不可能公審。 兩萬多板都沒這樣做,沒什麼參考性... 10/09 17:17
53F:→ nadoka:如果什麼都要公審,選板主出來幹麻....... 10/09 17:17
54F:→ CsirMa:別人沒這麼做 不代表不是正確的行為. 10/09 17:17
55F:→ nadoka:有人這麼做,也不代表這是具參考性的行為。 10/09 17:18
56F:→ CsirMa:現在不已經是被人challenge了..如果做的更仔細.. 10/09 17:18
57F:→ nadoka:訂定板規本來就是板主的職責所在,如果定板規需要公審 10/09 17:18
58F:→ CsirMa:也可以減少被抨擊 被抓把柄的機會 10/09 17:18
59F:→ CsirMa:不能說公審..應該說 先發行然後執行 10/09 17:19
60F:→ nadoka:是對板主的公信力的不信任。 10/09 17:19
61F:→ CsirMa:問題說最近發生的問題不就是這樣... 10/09 17:20
62F:→ CsirMa:我是出於好意 提出 做事方法 能夠減少閒話.. 10/09 17:20
63F:→ yeinnight:板規又修訂了,平均1~2個禮拜就修改一次,不是好現象 10/09 17:28
64F:推 Durinn:對fb板來說當然是好現象 難道要等『ㄅㄧㄚ ㄎㄤ』才修訂嗎 10/09 17:40
65F:→ Durinn:fb板還很年輕 趁早把規則定嚴謹 沒什麼不好 10/09 17:41
66F:推 as19881007:我也看不懂CsirMa的訴求 10/09 20:45
67F:→ as19881007:常常修訂總比朝令夕改好 10/09 20:45
68F:→ as19881007:常常修訂 至少它的方向是正面的 而不至於擾民 10/09 20:46
69F:→ as19881007:動畫版沒有討論的空間 不喜歡可以改手動瀏覽 10/09 20:46
70F:→ as19881007:至於審閱期 等你當上版主在這樣做吧 10/09 20:47
71F:→ as19881007:或許你覺得汪梯這樣做很好 但是並不表示FB這樣做不好 10/09 20:47
72F:→ as19881007:FB已經躍升三大熱門看板 沒有讓你慢慢審閱的空間跟時間 10/09 20:48
73F:→ as19881007:但是我不否認有審閱期是個好的措施 但是不適用FB版。 10/09 20:49
74F:推 as19881007:還有 版規淪為版主的私人刑具 這句話 非常討戰 10/09 20:51
75F:→ as19881007:或許你沒有這個意思 只是提醒您注意自己言詞 10/09 20:51
76F:推 iiiivy:我覺得這次動畫弄這樣比之前好閱讀很多!! 另外板規上都有修 10/10 12:00
77F:→ iiiivy:定日期跟修改範圍我認為都至底了看文時應該會看到!! 10/10 12:02
78F:→ iiiivy:給緩衝期只會讓更多游走在邊緣的文章出現!! 10/10 12:02
79F:推 iiiivy:另外我想關於發文分類部份是否能在第一頁就出現一行標題範 10/10 12:07
80F:推 iiiivy:例另外註明 屬性分類從第2頁開始 應用程式分類從第13頁開始 10/10 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