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niusKiKi (GeniusKiKi)
看板FacebookBM
標題Re: [討論] Facebook 額板化 ?!之個人淺見見^^
時間Wed Sep 30 03:35:54 2009
1F:推 yiting819:推! 不過 是否有更明確數字? 多久以內?多少篇以上? 09/30 03:18
2F:→ pinkpigpp:推樓上 明確規範比較不會有爭議 辛苦版主們^^ 09/30 03:35
既然有人想要知道明確的數字,那就請看以下這篇文章:
┌─────────────────────────────────────┐
│ 文章代碼(AID):
#11PhstD5 (PttLaw) [ptt.cc] [公告]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 │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PttLaw/M.1097252279.A.345.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 元 │
└─────────────────────────────────────┘
在站規「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中的第二編第一章第六條第四點
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五篇以上,致影響看板秩序者。
故明確的數字就是五篇,另依據以下以下這篇文章:
┌─────────────────────────────────────┐
│ 文章代碼(AID):
#1348aPLp (SYSOP) [ptt.cc] [公告]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SYSOP/M.1125157145.A.573.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3 元 │
└─────────────────────────────────────┘
一、責任
(1)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
(2) 板主有責任引導版面風氣及討論。
二、權限:
(1) 看板文章管理權:
板主有權判定該板的文章是否適當在板上張貼。
若有不適當者,有權依情節輕重而為下列之處置(註):
a. 將不當文章加以砍除
使用t標記,再ctrl + D,可以刪除文章且不扣作者發表獲得之P幣。
使用d砍除,刪除文章並扣除作者發表獲得之P幣,並可選擇是否給予劣文
之處分。
b. 水桶處份權:
板主得以依照程度將不當文章發表者列入水桶名單,暫停其在該板發表之
權限,惡行重大者,得以提報站務依法處理。
所以雖然明確的數字規範是五篇,但是蓄意違規者不在此限,仍然可以逕行刪除。
若有其他疑問,請再次發文詢問,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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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28.51
3F:推 stacysha:所以是一天五篇嗎? 09/30 12:03
4F:推 yiting819:了解 我只是想說 規定是不是可以寫詳細一點 09/30 13:20
5F:→ yiting819:畢竟.... 板主也知道 不是所有人都有詳讀ptt 站規 09/30 13:21
6F:推 stacysha:同感 就像黑特板會說半小時三篇 日記板一天三篇之類的 09/30 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