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lo (㊣色研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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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專頁] 一次傷害都不行!推動加重性侵兒童罰則法案
時間Tue Apr 27 20:33:59 2010
文章代碼(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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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一次傷害都不行!推動加重性侵兒童罰則法案
管理者 mickey2005 / wi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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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http://www.facebook.com/ChildSaverTaiwan
推動台灣版[潔西卡法案]和[梅根法案]。
1. 惡行重大的性侵累犯再犯後必須強制服刑二十年以上,不得假釋,
出獄後,必須公佈性侵累犯的資料、照片於政府網站,以供民眾查閱保護自己。
2. 對14歲以下兒童犯下性侵行為,強制判刑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到無期徒刑,
不得假釋、保釋。犯人出獄後必須終身強制監控。
(簡述專頁或貼上欲發表之廣告問卷全文;目錄攤商復權請填上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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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70.36.85
※ 編輯: wilo 來自: 118.170.36.85 (04/27 20:34)
1F:→ wilo:請大家幫忙一起來連署,支持修法 >/////< 04/27 20:34
2F:推 emilychen6:推所長 >/////< 04/27 20:35
3F:→ wilo:目前有六千多人連署,加油,希望四月底以前可以破萬!:D 04/27 20:36
4F:推 sundino:這...我不相信立委的智慧 硬修可能姦殺會暴增吧 04/27 20:42
5F:推 oldbig1:推所長,等下過去幫連署 04/27 20:42
6F:→ edina:我也覺得這樣姦殺會暴增 04/27 20:44
7F:推 sundino:台灣的立委 法條都抄一半 配套都沒做好 ... 04/27 20:44
8F:推 oldbig1:唔~~樓上太陽龍跟席那所說也不無道理... 04/27 20:45
9F:→ wilo:所以在給立委的企劃書上頭有關於矯正教育之類的問題 :) 04/27 20:47
10F:推 weedyc:是說 我們能看得到企劃書嗎?@@ 04/27 21:22
11F:→ wilo:可以阿,會把大綱之類放上去 :) 04/27 21:27
12F:推 mzsu:推一個:) 江江好久不見(抱) 04/27 21:57
13F:→ wilo:小萌 >/////< 04/27 21:59
14F:→ wilo:前陣子奶過世,所以都在忙喪事,這陣子才比較有休息 04/27 22:00
15F:推 mzsu:辛苦了(抱緊) 04/27 22:08
16F:推 bbstn:不懂為什麼硬修姦殺會暴增?! 04/28 01:31
17F:推 apple71:樓上的˙因為被抓到都是重刑,不如先殺人滅口再說˙˙ 04/28 01:46
18F:→ apple71:要罰~但真的配套要做好~不然只會更人心惶惶 04/28 01:46
19F:推 sylvialee:不知道為什麼,我看不到這個網頁耶? 04/28 04:43
20F:→ wilo:樓上十三歲以下嗎orz 04/28 13:25
21F:→ wilo:目前已經取消年齡限制 04/28 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