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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神傳文化】枉殺無辜 罪孽必還
發信站KKCITY (Mon Feb 26 14:50:33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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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傳文化】枉殺無辜 罪孽必還
文/清言
【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二日】清朝時,川陝楚三省有教匪滋事,很多地方
官因為擒賊有功而得到升遷。湖北有一縣令一心想升遷,但苦於一直沒找到機會
。有一天,他接到通報說有數十名難民流竄到城外,他認為機會終於來了,想將
這些難民誣陷為教匪處死,以此來邀功請賞,刑名師爺表示贊同,書寫公文的書
記雖然心有不忍,但終究還是被迫勉強幫縣令書寫了公文。
此案最終以難民被當作教匪處死而告終,縣令雖然得到了升遷,但不久與那刑名
師爺都相繼暴亡。那個書記本是蘇州人,他有了一些積蓄後便回家鄉改行做販運
買賣。
嘉慶十八年夏天,書記準備到京師,在走到山東境內時,傍晚準備投宿客店,沒
想到一下車便一頭摔倒在那裏不省人事。直到半夜書記才甦醒過來,神色憂傷沮
喪,他匆忙回到車上到揚州一所佛寺中出家了,隨從僕人苦苦相勸,可他就是不
聽,他的兒子知道後也前來叫他回去,他對兒子講述了自己昏迷之後的遭遇,原
來他是被攝往冥府對質去了。
書記那天在路上突然發現有兩位身穿官吏衣服的人擋在車前,自己頃刻之間被他
們攝去,說是有事需要對質,書記不知甚麼原因,也就隨他們去了。到了一座官
府之中,隸卒環列,兇惡可怖,堂上坐的人很是威嚴,好像是冥王。官吏跪稟書
記帶到,冥王拍案怒曰:“是你在某縣時敢濫殺人嗎?”書記聲辯說自己沒有,
冥王擲下一書狀,這就是當年書記寫的那份公文,上面寫著:在某縣擒獲教匪,
經審明處死……。書記說:“這確實是我書寫的,不過是刑名師爺所擬好的,我
當時也曾經懷疑這些人是冤枉的,一直不答應書寫,後來因為縣令發怒逼迫我,
說即使有罪過也由他來承擔,而且說我即使不寫,也有其他人來寫,於是我便寫
了。”
冥王下令將那二人帶來,只見兩黑影被帶到面前,好像被濃煙籠罩著,鬼卒拿著
扇子在扇煙,不一會露出了真面目,果真是以前的縣令和刑名師爺。冥王一一審
問他們,他們所說的同書記所說的都相同,冥王這才下令將這兩個還在受地獄之
火煎熬的小鬼帶出去,然後對旁邊的官吏說:“這事雖不是他的本意,但明知有
數十生靈無辜被殺,他卻貪戀官職,屈從私情,沒有以離去來爭取,也難以饒恕
,應治甚麼罪?”旁邊官吏答道:“秋天交付山東司按罪懲處即可。”冥王隨即
命將書記帶出。
書記被帶出來時,遇見了自己已故的一老朋友,將自己被攝來對質一事告訴了對
方,並向他求救,對方告訴他這種事大多數是逃不掉的,並讓他趕快回去托身佛
門改惡遷善,或許還可以免遭天譴。這就是書記執意出家的原因。上天畢竟是慈
悲的,人有改惡遷善之心,上天還是會給人機會的。
其實,人不管做了甚麼事都有報應的,做了好事有善報,做了壞事那當然就要遭
惡報。而這世上沒有比謗佛謗法罪孽更深重的了,法輪大法弟子秉持“真善忍”
原則一心做好人,是真正的修佛之人,但卻遭到中共惡黨的殘酷迫害,那些助紂
為虐,參與迫害好人的人,為了一點蠅頭小利而做著人神共憤之事,殊不知等待
他們的是最可怕的惡報天譴,這些人只有誠心改惡遷善,加倍彌補自己所造下的
罪孽,或許還能有一線生機。
成文:2007年02月19日 發稿:2007年02月22日
更新:2007年02月23日 15: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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