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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苦難中的正念正行】楊曉傑堅持信仰遭遇的苦難補述
發信站GICIE BBS (Mon Feb 13 02:14:01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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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曉傑堅持信仰遭遇的苦難補述
楊曉傑媽媽的申訴信(圖)
【明慧網2006年 2月12日】我叫崔富貴,是楊曉傑的媽媽,也是劉潤玲的婆婆。
2006年 1月26日上午11點15分,我心愛的兒子楊曉傑走了,他滿腹冤枉離開了親
人們,他走的那麼安詳、自然,留給親人們的面目是慈善的。他不忍心離開70多
歲的父母雙親,更捨不得相親相愛、相依為命的妻子,更留戀他唯一的16歲的寶
貝女兒。
楊曉傑生前照片
楊曉傑去世後所照
我喊啞了嗓子,費盡了所有力氣,拉著我兒的手,不停的喊:曉傑,曉傑,曉傑
,你回來!你不能走,你是個堅強的人,你回來!曉傑,曉傑,曉傑,媽媽不能
離開你,你也不能離開媽媽,你是媽媽的好孩子,你是個好人,應該有好報!曉
傑,曉傑,曉傑,媽媽知道你有好多心裏話還沒說出來,媽媽有好多心裏話也沒
給你說;曉傑,曉傑,曉傑,你回來,聽媽媽說,媽媽知道你身體很虛弱、很虛
弱,願叫你養力氣,恢復恢復體力再說話;曉傑,曉傑,曉傑,你回來,你回來
呀!媽媽叫你回來,媽媽了解你的心,你怕監獄裏受的折磨讓媽媽揪心,你總是
自己忍著不說……
楊曉傑生前和女兒楊文婧合影
楊曉傑生前和妻子劉潤玲、女兒楊文婧合影
我失去了理智,一個心眼喊我的兒子回來,一直到下午 5點多,我的鼻孔流出鮮
紅鮮紅的血,我也顧不上管,一心喊兒子回來,希望我的真心能感動上蒼,我這
麼好的兒子你不會走,你今年才40歲,正是人生黃金階段呀,你不能走啊?你捨
不得愛你的父母,你的妻子潤玲也沒回來,你不能走,你回來。四監獄那麼沒有
人性把你害死了,媽媽要為你討個公道……
我兒楊曉傑是個勤勞樸實堅強有事業心的人。從小到大做事對別人好,了解他的
人,都知道他是個心靈手巧、助人為樂高尚的人。我家原來是幸福美滿和睦的家
庭,兒子兒媳婦相親相愛,相依為命,好比一對鴛鴦,孫女在父母懷抱裏嬌嬌成
長。我兒、兒媳婦孝敬父母,有時間就回來陪父母,經常往回買吃的東西,到甚
麼季節給買甚麼季節的衣服。 而現在這一切都成為不可能了。
我兒楊曉傑原在中國青年報北方辦事處工作。96年開始修煉法輪功,身心得到巨
大的變化,曾在單位受到過重獎。1999年 7月20日以後,就因為他堅持信仰真善
忍做好人,被石家莊市休門派出所曾關押51天;從那時開始,派出所總找單位的
麻煩,單位迫於壓力,於1999年10月10日將他開除工職;2000年 4月12日晚,石
市彭後街派出所警察方亮,以私事幫忙為由,把他騙到彭後街辦事處,非法關押
半天後放回家,長期派人監視住處。
因堅持修煉法輪功,2000年 9月29日,我兒楊曉傑與兒媳劉潤玲一起被迫流離失
所,2000年10月被通緝。2001年 9月28日晚在石家莊開達小區我兒楊曉傑與兒媳
劉潤玲同時被抓,當時遭到毒打,兒媳劉潤玲又轉至彭後街派出所,最後被關進
第一看守所。我兒楊曉傑在彭後街派出所被逼坐了七天七夜的鐵椅子,轉至第一
看守所,又轉到元氏縣看守所、石家莊東風路拘留所、石家莊第二看守所關押。
2002年 2月10日夫婦倆被石家莊市橋西區人民檢察院批捕,2002年9月9日遭橋西
區法院審判。我兒楊曉傑和兒媳劉潤玲只因信仰法輪功說真話同時都被判刑11年
,2003年 7月15日至今,我兒楊曉傑一直被關押到河北省石家莊北郊監獄(原河
北省第四監獄);兒媳劉潤玲現在被關押在河北省女子監獄。
我兒楊曉傑進入北郊監獄時身體健康,北郊監獄以我兒不轉化為由,對他常年嚴
管,經常關禁閉、體罰、虐待、打罵、長期剝奪睡眠。不停的給他施加壓力,逼
迫他轉化,使他精神長期處於緊張抑鬱狀態;警察還經常縱容犯人打他、折磨他
。這些都是導致我兒身體病變的原因;而以我兒不“轉化”為由,在他脊椎劇烈
疼痛一年多,癱瘓在床 3個多月,身體極度消瘦、虛弱的情況下,不讓家人探視
,刻意隱瞞病情,故意延誤治療最佳時機,卻是超乎法律之外的瀆職,用意歹毒
、陰險,可以說是蓄意殺人。就我兒親自告訴我的,在北郊監獄遭受過如下迫害
:
1、 我兒一進監獄就向隊長們講述了自己被扣上莫須有罪名的事實,隊長們表面
上支持他申述,實際上壓制他的申訴資料,甚至有一次將申訴資料當面撕毀,在
精神上嚴重摧殘我兒楊曉傑的意志;
2、 為了使我兒在顛倒黑白的“轉化書”上簽字,北郊監獄的警察曾經30天不讓
他睡覺,經常對他體罰,曾經被關禁閉 3次,在有冤無處申,有理無處講的情況
下,曾經絕食2次,約一個月,等等;
3、2003年9月至12月間,監獄教育處長汪國斌指使縱容罪犯范江山拳打腳踢我兒
,造成我兒肚子疼和後牙兩顆掉落。後來警察又給我兒戴上手銬腳鐐。而犯人范
江山因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受到了獎勵,立功減刑提前出獄。
4、 2004年6月2日晚,我兒因拒絕看醜劇,被關了禁閉,他絕食絕水抗議迫害。
6 日上午,監獄教育處長汪國斌利用灌食殘害我兒,把管子從鼻腔插進食道後,
又說管子細換粗管再插,又插進食道內。在汪國斌指揮下,醫生猛的將高濃度鹽
水注入,瞬間就充滿了我兒的胸腔、鼻腔和嘴中,被突然灌嗆的爆發力和痛苦下
,三個人沒頂住,我兒猛然坐起,拔出灌食管,才沒被憋暈過去。灌食後連續三
天,我兒咳嗽、吐血、發高燒。
5、下隊的第二天,即2004年7月24日,因我兒不認罪,拒絕參加勞動改造被關了
禁閉。絕食絕水的第四天見到11監區的領導,陳廠長(可能叫陳新國)承認了工
作上有失誤。
6、 從2004年最後一次接見日是11月23日,以後一年多,一直以我兒不轉化為由
,不讓家屬接見。每個接見日,不管嚴寒酷暑,我不顧自己70歲的高齡,都去監
獄要求接見,甚至有一次跪下哀求幹警。老不讓見面,我太擔心了,所以每次都
詢問我兒身體情況,幹警都說挺好,吃的不少。在我兒脊椎疼痛一年多,癱瘓在
床 3個多月的情況下,石家莊北郊監獄作為國家執法單位,竟然刻意隱瞞病情,
故意延誤治療最佳時機,實在讓我們家屬不能接受。
7.2005年12月16日,我去監獄送棉被,偶然知道我兒已經癱瘓在床,實際上當時
已經是奄奄一息了,北郊監獄仍然推脫不讓接見,不讓保外就醫。我和老伴心急
如焚,馬不停蹄的在河北省監獄管理局和北郊監獄之間來回奔波,申請、哀求。
可北郊監獄還是一拖再拖,在我兒生命垂危時,又耽誤了12天寶貴的醫治時間。
直到 2005年12月28日晚上8:40分,才將人接到家,醫生第一句就說:來得太晚
了!
8、 其實監獄早就給我兒到腫瘤醫院做過檢查,他們也早就知道我兒患的是絕症
,在“保釋單”上也寫著:縱隔膜腫瘤,骨結核,他們還故意隱瞞、拖延、阻止
我兒保外就醫。他們到底是何居心呢?這不是簡單的瀆職問題,其實就是故意殺
人。
長期以來,我兒精神壓力極大,長期吃不下飯,把身上的所有精力都耗光了,我
兒含冤而死。所以作為親人,我們有理由認為,楊曉傑一截脊椎壞死,是長期對
他的虐待、體罰及毆打慢慢導致的,因為他從出生開始從未有過相關病症。曉傑
胸部嚴重積水,肺部有結核純粹是長期心情抑鬱慢慢引起的;最讓人懷疑的是:
如果我兒曉傑的身體狀況和監獄無關,為甚麼監獄一年多不讓家屬探視,他們到
底要掩蓋甚麼!曉傑自己說脊椎已經疼一年多了,最後實在支撐不住了,癱瘓在
床也已經 3個多月了。可是監獄仍然堅持不轉化不讓家人見面。這也太沒有人性
了。我兒曉傑1.75米的身高,體重從原來的140多斤,頂多也就剩 70多斤,身體
真的是皮包骨頭,連臀部都沒有肉,大腿兩塊骨頭全靠皮連著,說話沒有力氣,
氣管裏有痰,胸部有積水,呼吸不順暢,大多數時間都是昏睡,別人幫助翻身或
偶爾坐起時,脊柱都會非常疼痛難忍……
從2004年11月23日下午 2點多見到我兒楊曉傑,到2005年12月28日上午10點多見
我兒。我記得清楚,04年11月23日下午見我兒時,我們走進接見室,我兒見到家
人很高興,跑著前來迎接我們。可是2005年12月28日我們再見到他時,他躺在床
上,神志不清的昏睡,我急忙到他臉前叫“曉傑,媽媽來看你”,他費力的睜開
朦朧的眼睛,疑惑了很久,才吃力的叫一聲“媽”。我都認不出這就是我原本生
龍活虎的兒子了,包括他妹妹、弟媳婦完全都認不出來了。我們都忍不住偷偷落
淚。我兒曉傑瘦的皮包骨,已經完全脫相了。我當時在四監獄病房就大聲說:孩
子,你要堅強,有骨頭不愁肉,我們一定要把你接回家。經過全家人向四監獄領
導及河北省監獄管理局迫切要求、反復交涉,終於在我兒只剩一口氣、生命處於
游離狀態的時刻,四監獄才讓我們見到奄奄一息的我兒。四監獄執法犯法,一年
多拒絕家人接見,迫害致死。請求追究四監獄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包括十一監
區主管隊長陳寧、十一監區主管領導陳新國、教育處長汪國斌及其他相關負責人
,石家莊北郊監獄相關領導,河北省監獄管理局相關領導。
我兒從回來開始,就一直念念不忘申訴。最不近人情的是,從我兒奄奄一息接回
,北郊監獄就一推六二五,再沒人管了。在我兒去世的當天就通知了北郊監獄教
育處長汪國斌,到現在連個慰問電話都沒人打給我們。把人害死就沒責任了嗎?
太拿法律當兒戲了!我一定為我心愛的兒子討還公道,他們必須承擔如下的法律
責任。
1、根據《刑法》第248條,監獄的監管人員對被監管人進行毆打或者體罰虐待,
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刑法》第234條、232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監管人員指使被監管人毆打或體罰虐待其他被監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2、 《刑法》232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3、《刑法》234條規定,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
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4、 根據《國家賠償法》規定,“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
死者撫養人的生活費,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20倍”。
根據如上所述,石家莊北郊監獄刻意隱瞞我兒病情,故意延誤治療最佳時機,導
致我兒不治而死,在法律上已經構成了故意殺人罪,他們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
任。
我兒曉傑要贍養老人、撫養女兒,根據《國家賠償法》規定,總計要賠償我們約
30萬元人民幣。
我們突然失去心愛的兒子,痛不欲生,一個心眼要完成兒子的心願,還他清白,
還他公道。相信各級領導會重視我家的悲慘遭遇,秉公執法,為百姓做主,把害
死我兒子的惡人繩之以法。呼籲相關領導儘快給以解決!也懇請河北省監獄管理
局領導能考慮我們家的困難情況,讓我的兒媳劉潤玲(在省女子監獄)回來支撐
破碎的家,我的孫女沒人管教再出意外,我們一家人都沒法活了!也呼籲我兒生
前的單位及朋友幫助我們完成他的遺願!我們表示非常感謝!
石家莊市公民:崔富貴(楊曉傑的媽媽,也是劉潤玲婆婆)
楊根田(楊曉傑的爸爸,也是劉潤玲公公)
2006年1月29日
此信轉呈 河北省各級相關領導、各級相關能部門
石家莊市各級相關領導、各級相關能部門
楊曉傑原單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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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度 法 輪 常 轉 度 眾 生 , 學 法 得 法 修 心 性;
末 法 之 時 輪 再 轉 , 有 緣 之 士 心 法 明。
李 洪 志 一 九 九 四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七 日
法 輪 大 法全書籍免費下載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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