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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苦難中的正念正行】哈爾濱女子監獄瘋狂迫害大 法
發信站高科大亞太之星BBS站 (Wed Apr 20 10:20:30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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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難中的正念正行】哈爾濱女子監獄瘋狂迫害大 法 弟 子的事實(一)
文/大慶大 法 弟 子王居豔
【明 慧 網2005年 4月18日】我因不放棄修 煉真 善 忍做好人被綁架。2002
年4月15日至2002年9月14日在大慶看守所絕食,要求無罪釋放,被灌食5個月。
2002 年12月6日我被劫持到哈爾濱女子監獄。後因煉 功從早3、4點鐘被強制背銬
坐在水泥地上,兩腿綁直,晚10點多帶回集訓隊,銬睡桌子上。因不配合邪惡,犯
人孫穎在幹警的指使下,把我從三樓拖到小號,並遭受數名幹警的瘋狂毒打。小號
裏無暖氣,黑龍江的冬天,其寒冷可想而知,且一天只有兩頓玉米粥。
2002年12月27日至2002年12月30日,下大組因不報告,八監區長崔紅梅指使犯人王
永麗、李桂香將我從早5點多到晚上10點背銬在暖氣上,坐水泥地上形成坐背吊。
2003年1月2日至25日因煉 功被押小號;2003年4月14日至2003年4月15日因同修受
迫 害而拒絕出工被站綁在床頭至晚 3點多,期間還遭到幹警肖魯健打臉十幾下,
後又被罰坐鐵椅子,絕食後下來,但仍24小時背銬。
2003年4月15日至2003年5月9日因不出工被押小號禁閉;2003年7月19日至2003年 8
月 1日因煉 功被押小號禁閉,並遭受幹警曹靖雲等人打罵,因一天兩頓玉米粥水
而絕食,被吊灌流食管約2小時後放回。
2003年9月5日至2003年10月10日因煉 功被押小號禁閉,為了抗議非法迫 害,我
進行絕食,被罰坐鐵椅15天,同時插著胃管不讓放便。在小號大 法 弟 子一律
24小時背銬。
在2002、2003的兩年中,我們因為不認罪、不服法、不服從管理,時常受到令人髮
指的虐待。特別是八監區,經常因為說話等小事受到犯人隨意的打罵。2003年 3月
因強制蓋“犯”字,犯人王鳳春將大 法 弟 子張玉珍腿踢折,三個多月不能行
走,也沒說法,大 法 弟 子去討說法,卻要押小號。從此陸續有人不幹活、不
出工,被綁在宿舍,張樹琴手腳呈大字形、腳尖觸地綁了 22個日夜。
2003年9月份,由獄裏組織四大科室,聲稱3日內擼直八監區大 法 弟 子,對37
名大 法 弟 子11天11夜“拉練”。白天40多犯人、幹警圍成圈逼迫跑步,跑到
誰那誰用電棍、木棍、竹條、小白龍、礦泉水瓶打,跑不動罰蹲、跳再跪,不跑吊
起來,樸英淑至今手腕上吊豁的傷痕還在,不給喝水,給吃一半飯量,甚至幾人一
個饅頭,晚上背銬在沒窗的廊道水泥地上“過鬼門關”。逼寫保證,不許眨一眼,
否則就是毒打,她們用牙籤支眼皮,針管滋水,木板、鞋底打臉、腳面,機器針扎
腳,坐膝蓋上用小白龍、竹條等打腳,掐大腿裏子(賈淑英)腿上至今有痕跡),
用鹽水洗傷口,然後用牙籤扎臉(王愛華、張豔芳),用針灸長針扎腿、腳直至骨
頭,喊叫聲撕心裂肺,殘忍至極。“摘掛勾”(就是打下巴,張淑琴四顆牙活動)
,“踩小筐”(陰部),用木棍捅陰道,“敲銅鑼”(倪淑芝一隻耳朵震聾),鞋
墊、襪子塞嘴等等。有人被折磨得休克,有人睜眼說胡話,有人神志不清, 6人絕
食抗議多天。
2003年新領導上任把用錐子扎閻慧娟等人的牛宇紅押小號,從此幹警、犯人不敢公
開打人。但是對所謂的管理者換成使用戒具虐待。“大背吊”、“大背劍”(一手
上、一手下背後銬上)、“坐背吊”、“罰站”、“罰睡”等等招數,直至 8月劉
志誠首次在八監區公開承認非法,不再允許上述酷刑,但是允許背銬,於是從8月2
日至12月10日四個多月間,12人背銬在監舍地上24小時不許睡覺,不能活動,而元
旦前後,在一監區又多次發生“大背吊”、“坐背吊”,有時竟帶醫生來,昏過去
灌藥再掛。從 1月17日“五查”來後,表面上是在規範,而背地裏還時有不法事情
發生,他們就是在利用犯人的劣根性,不敢打證言的心理採取嚴密控制、封閉、隔
離等方式表面一套、背地一套。
在八監區的大 法 弟 子所遭受的酷刑折磨非常人所能想像,時至今日,她們仍
然承受的酷刑的煎熬和折磨。其酷刑主要有:把臉打紅後用鹽水洗,再用牙籤紮;
飢渴熬:大 法 弟 子打水不讓喝,每頓飯本來就不夠吃,但也只讓吃一半;晚
上不許眨眼,摘掛勾致使牙打活動;不分白天黑夜的蹲、跳;還有棍子捅陰道、吊
掛、敲銅鑼震耳朵等。
打手主要有王鳳春、趙豔、黃鶴、李桂香、李桂紅、趙豔華、王威、朱玉紅;
2003年12月30多名大 法 弟 子因拒絕“碼小凳”而絕食,並要求煉 功。喪心
病狂的幹警指使犯人將她們背銬在監舍走廊裏約20天,並不許大、小便,最後都便
到了地上和褲子裏。還有有 3名大 法 弟 子被押小號近一個月,幹警還指使犯
人顧文娟給大 法 弟 子上銬、捆綁,王鳳春開窗凍人、扒鞋凍腳。
2004年3月1日至 2004年3月17日我們16人拒穿囚服,被24小時背銬在走廊一週後,
進屋背銬。3月12日連續 7個小時“大背劍”(一手上一手下,背銬在床梯上),3
月13日上、下午“大背劍”,晚上有3名大 法 弟 子被變力大背吊10點多。從3
月14日連續站銬三天兩宿,不能閤眼。還有 4名大 法 弟 子被押禁閉到2004年
11月底才放出。後一直到2004年 7月份對待大 法 弟 子始終是一對一的嚴密監
控,互相之間不許碰面說話,甚至打手勢。
2004年8月1日我們要求釋放被關押在小號裏的 4名同修,而不穿囚服、絕食。八監
區幹警指使犯人和他們一起強制11名大 法 弟 子白天站背銬,晚上坐背銬。20
04年 8月16日至2004年12月10日我們15名大 法 弟 子集體絕食,要求釋放被關
押在小號裏的同修,而被背銬,飯後坐背銬,直至十一前。之後,我被調到一監區
。
一監區迫 害大 法 弟 子的手段同八監區一樣殘忍。2005年1月3日至 1月10日
因拒絕邪惡的要求,不蹲,不報告點名再次被再次被強制隔離。為了抗議非法 迫
害我拒穿囚服,於1月6日-1月8日絕食,被強制坐背吊在下鋪床頭。
2005年 1月13日至2005年2月8日因不參加大組學習被押禁閉。在小號裏還有從去年
就關在這裏的 6名同修,她們放下生死,堅決不配合邪惡,進行了大半年的長期“
抗爭”。為此環境得到了明顯的改善,不但能吃飽,和外面吃的也一樣,還給被褥
子,且怎麼坐都行。
2005年 1月17日“五查”檢查組來時,我揭露了一監區的“大背吊”和八監區長達
四個半月的“坐背銬”等酷刑。一監區氣急敗壞,不許我睡覺。
被酷刑折磨的有劉麗萍、丁彧、張樹哲、王洪傑(2003年關小號大半年)等眾多大
法 弟 子。
責任單位與責任人電話
哈女監八監區長:張秀麗、鄭傑,
哈女監一監區長:崔紅梅
王居豔原單位:大慶團市委(163002)、現大慶市青少年宮(163001)。
共青團大慶市委員會領導電話
姓名 職務 辦公電話 住宅電話 移動電話
王豔如 書記 6392032 4666561 6388997 13329390809
牛玉金 副書記 4666826 6291261 13936759703
辦公室主任 4666737
張篤學 副主任 4666737 6280353 13329390806
王居豔親屬電話(大慶區號0459):
父親:王建明、母親:陳玉華、大慶採油六廠慶新4-11-3-502、電話0459-5832187
哥哥:王居義、大慶採油六廠四礦機關、電話0459-5835339、13069651010
丈夫:叢長森、大慶採油一廠試驗三隊(郵編:163111)電話0459-6684684
住址東風新村萬寶小區3-29-1-202
好友:劉絮、大慶讓胡路區中央大街天宇工程設計有限責任公司(郵編:163712)
好友:賈麗穎、大慶採油二廠工程技術大隊(郵編:16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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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 為名者氣恨終生,為利者六親不識;
為情者自尋煩惱,苦相鬥造業一生。
不求名悠悠自得,不重利仁義之士;
不動情清心寡慾,善修身積德一世。 李 洪 志 一九八六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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