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rbearance (法輪大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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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真相] 斂財謊言的澄清
時間Wed Dec 22 02:24:39 2004
斂財謊言的澄清
問:李老師辦班是如何收費的?是否未納分文稅款?
答:有宣傳說李老師辦班未納分文稅款,這也是完全違背事實的。法輪功1992年5
月開始傳功,立即向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匯報了傳功的目的、內容,得到了中國
氣功科學研究會領導的肯定。在北京多次辦班都是由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主辦,
多次有領導講話總結,批准為向全國、全世界推廣的好功法,並接納為中國氣功
科學研究會的直屬功派。當時,商定由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主辦的學習班由主辦
單位納稅。後來法輪功辦班不斷積累經驗,從1993年下半年開始,與承辦單位一
方都有正式協議。由於地區不同,稅收規定也不一樣,因此,法輪功分會把辦班
的總收入分成,給承辦一方增加了10%,即提高到40%,這樣,就把該交納的稅金
都由承辦一方同時交納。這種做法,承辦一方也很高興。法輪功辦班10天為一期
,收費標準為新學員人民幣40元(折合5美元),老學員 (反覆聽課的學員)人民幣
20元 (折合2.5美元),這是全國氣功辦班中收費最低的。因為與當時社會上其他
氣功班收費標準形成很大反差,很多氣功師都對此有意見。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
多次要求李老師提高學費,但李老師為了照顧學員的經濟能力,拒絕了。
問:法輪功不准學員收費,他自己則收費?
答:李洪志先生在《轉法輪》書中也明白寫著,初期辦班傳功,因為要印書,印
資料,租場地,收了很少的費用。一九九四年底,《轉法輪》一書出版後,他就
沒有再辦班收費。
問:李洪志在美國有無收費?
答:前面已經說過,自九四年底後,李洪志先生在國內國外都不再辦班收費,學
員都是義務教功,舉辦法會,李洪志先生也不收分文。
問:那李洪志是如何生活的?
答:稿費及版權費。李洪志先生的著作《轉法輪》在大陸出版後,他所獲得的全
部稿費只有 2萬多元人民幣,這是有據可查的,在《轉法輪》等法輪功書籍遭到
中宣部等部門的禁止出版之後,社會上盜版橫行,在整個中國大陸李洪志先生再
沒得到過一分錢稿酬。再者,所有法輪大法的書籍和音像資料一直都可以從國際
互聯網上免費下載,拷貝、複製都可以,圖書館有借閱,而且不是專利指定的出
版商,只要排版沒錯,我們也可購買,試問哪一個斂財的人會這麼做呢?況且《
轉法輪》一書的市場價為人民幣12元,而最近出的一本攻擊法輪功的書卻賣幾十
元,誰在斂財,一目瞭然。從常識上講,難道暢銷書的作者就不該從自己的著作
中取得合法收入嗎?
問:聽說李洪志在長春、北京、紐約都有豪宅?
答:很多人有紅眼症。李洪志先生在長春有一公房,在北京借了個房子辦公用,
在美國憑著自己的合法收入(版權費和稿費)有一小小單元的鎮屋,就成了天大
的罪過了?再說大陸報紙電視上渲染的那些房子到底是誰的,真正的知情人、電
視片攝制者、報道撰寫者等等,哪個心裡不另有一本帳?
所謂長春毫宅,實為大陸公安借用和李老師姓名相同的人的家門,搬進佛像和金
銀珠寶,炮製出的一幕假象。
在媒體播放「李洪志長春豪宅」之前,該人曾對別人說:「他們借我房子不知道
要幹什麼,我回家時見房子裡擺滿了豪華傢具。」(據熟悉這個人的人說,在開
運街,李為兒子準備了一套新房,剛剛裝修完)。當電視播放「長春豪宅」(開
運街5號)之後,該重名李洪志才明白了借房原因,此後再也不敢提及此事。
另外長春許多老弟子都曾去過師父家,除床和生活必需品外,什麼都沒有,非常
儉樸。地點也根本不在開運街。「李洪志長春豪宅」的報道完全是為了鎮壓而張
冠李戴的卑鄙伎倆。新聞媒體是政府臉面形象,如此不講職業道德,完全成為某
個人的獨裁工具,讓廣大人民如何相信?
人們可以發現電視節目中桌子上竟擺了煙灰缸,真正修煉的人誰能相信呢?不信
,在李洪志先生的《轉法輪》一書中有關於修煉人不該吸煙的明確論述.
至於說,紐約豪宅,身為當事人的John.Sun,最有發言權。他撰文寫到: 《華爾
街時報》11月 1日刊登了一篇有關法輪功創始人的文章,其中花了相當筆墨突出
一幢坐落在新澤西州郊外、價值58萬元的贈房。我是贈房的當事人,覺得該文章
中有些要點交代得不夠準確、清楚,容易引起誤導,故在此做如下澄清和補充說
明。
我是一名法輪大法修煉者,已經修煉三年了,深知以自己永久的生命都無法報答
師父所給予我的一切。我知道師父現在的住所靠近機場,因很多飛機頻繁起落,
甚至晚間都非常喧雜。為了讓師父在傳法時有一個較好的居住環境,今年 (1999
年)5月我自作主張,以師母的名義在新澤西州買下了一幢58萬元的房子。
決定給師父買房子的時候,我知道他們是不會輕易接受的。那段時間師父正好在
外地沒有回來。由於師母完全不懂英文,我就以其他理由讓師母在購房文件上簽
了字,所有款項都是由我來支付。
不久他們便知道了真情,於是堅決拒絕接受這幢房子,並嚴肅地要求我立即將產
權轉到我自己的名下。當時我很不願意,所以一直拖到 7月份才通知律師開始辦
理過戶手續。
8 月份該房已正式轉到我的名下,有地契為證。由於種種原因,當地政府的公共
電腦記錄要等幾個月才會更新,所以當《華爾街時報》記者 8月份查電腦時,有
關記錄仍是未過戶前的狀態。
以上是事情的簡單經過。其實在我之前就有世界各地的學員曾提出給師父好的住
房和居住環境,但都被師父一一婉言謝絕了。如果師父願意的話,完全可以住上
比這58萬更好的房子。只是非常遺憾,我本來想辦件好事,卻反而給師父添了麻
煩,借此機會向師父和其他學員致以深深的歉意。
江XX政府大肆污蔑李洪志先生在海外過著怎麼樣的生活。《華爾街時報》文章出
來後,江政府更是借題發揮,造謠中傷。
問:關於轎車?
答:更是離譜。法輪功學員遍及各地,各行各業都有,李洪志先生所到之處,弟
子盡地主之誼,執弟子之禮,開轎車接送他,就成一些人造謠的材料:「李洪志
用別人的名字買了好幾部轎車。」
問:有無用各種名義募捐?
答:沒有。其實何必要費心費力地編造各種名義募捐呢?正如李洪志先生說:「
有人說我斂財,全世界有一億學員,如果我要每人給我一塊錢,每個學生都會高
高興興地給老師,那麼我馬上成了億萬富翁,還費那麼大力氣幹什麼?」
問:各地開法會的錢哪裡來的?
答:有人造謠說法輪功受美國的某種勢力的補助,我只聽說美國與兩岸有政治獻
金的問題,還沒聽說美國會倒貼法輪功。各地法會或廣告等錢,都是籌辦學員用
個人收入負擔的,完全是自發行為。法會對社會公開,完全免費。
問:李洪志賣書及錄像帶也相當多?
答:所有法輪大法的書籍和音像資料,一直都可以從國際互聯網上下載,拷貝,
複製都可以,李洪志先生若要斂財,何必如此?
問:他到底有無發財?
答:他有無錢財實在與我與你都無關。我所認識的任何一位學員,為了學法輪功
,除了花幾元錢買了書及磁帶外,都沒有再花任何錢。市面上的任何功法都要收
費,哪怕是一般會議也要收費。如果他們都是合法的,那麼李洪志先生不收費又
怎能算是斂財呢?中央電視台別有用心地說李洪志先生發財了,挑逗人們自私嫉
妒的不良心理。
現在的社會,醫生給人看好病病人送禮表示感謝是常情,政府幹部為人辦了事收
到謝禮也是當然。而我們的師父為我們這麼多弟子帶來了巨大的身心健康而不肯
收我們一分錢,像他這樣的正人君子如果有錢也是正道,為什麼有些人那麼不希
望別人有錢、生活得安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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