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ingchyan (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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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娘家] 2009/02/25 第201集寬仁掏空楊家之劇情
時間Fri Jun 5 13:41:13 2009
※ 引述《kusakapt (4645)》之銘言:
: ※ 引述《ott (ott)》之銘言:
: : 土豆仁為什麼沒被抓去關呢 ?
: 戲裡有交待為什麼呦~幫大家回憶一下。
: 註:哪天張家也能讓觀眾再度回味以下節錄的幾段台詞,只是人物代換輪著講。
: ┌|∵|┘┌|∵|┘┌|∵|┘┌|∵|┘┌|∵|┘┌|∵|┘┌|∵|┘┌|∵|┘┌|∵|┘
: 因為這就是蘇寬仁高明的地方,先利誘(落跑出國費、安家費)天下財務部吳經理
: 協助跳過欣儀俊賢簽合約,讓天下以12億的代價併購即將倒閉(美國投資失利)的
: 空殼公司-寬大營造,吳經理再將此筆款項匯入寬仁設好的人頭戶轉手洗錢領出來
: ,就這樣寬仁藉掏空天下賺進第一桶金,娘家頭號智慧型犯罪柯南稱號當之無愧。
: 而楊家據俊賢向欣儀表示:除了每天要應付支票票款(資金暫時東抓西補)外,他
: 算過包含寬仁先前在美國投資的損失,楊家至少還缺10億資金才能渡過這次難關。
: ┌|∵|┘┌|∵|┘┌|∵|┘┌|∵|┘┌|∵|┘┌|∵|┘┌|∵|┘┌|∵|┘┌|∵|┘
編劇以為這樣編理由就合理了嗎?
天下併購寬大營造屬於公司法第315條公司合併,
或是185條1項3款之重大行為(受讓他人全部營業或財產),
這都是必須經過股東會決議的事項,而且還要特別決議。
董事會都不可以自己決定了,最好土豆利誘個小小財務經理就可以做到。
再說那個吳經理被抓的時候也要把土豆給拱出來才合理啊!
編劇拜託你不要再亂編了,不懂請來問我,我覺得我都比含吉大律師專業。
要教訓土豆,天下企業的法律責任超好用,編劇請不要錯過了,啾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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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234
1F:推 Ladesai99 :您...認真啦~ 06/05 13:42
2F:推 aponla :認真的戲迷沒有錯 無知的編劇很可笑 06/05 13:44
3F:→ bullce :請勿針對藝人之身材取暱稱,煩請按大E修文! 06/05 13:53
我是針對蘇寬仁這個角色,不是倪齊民喔,
不過版主都說了,就尊重版主。
4F:推 Innnn :股東會議事錄可以造假啊,這又不是什麼難事 06/05 14:10
這個的確也有可能,不過現實上很難不被抓包
5F:→ Innnn :不過編劇真的很明顯在迴避可能發生的法律問題XD 06/05 14:11
6F:→ laechan :基本上在娘家裡頭應該是沒有"董事會"這樣的東西 06/05 15:11
7F:→ laechan :所以才說編的劇情都很像在講三五十年前才會發生的事 06/05 15:12
※ 編輯: yingchyan 來自: 140.112.4.234 (06/05 15:35)
8F:→ cka :對啊 這種大事..稍微讀過公司法都知道吧 06/05 15:50
9F:→ cka :終於有人跳出來講了 06/05 15:50
10F:推 Innnn :這部戲法律部分通通偏離現實啦XD不要太要求編劇啊 06/05 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