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bberb (Am I al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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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娘家] 建弘與麗芸夫妻最大利益的分析
時間Wed Apr 22 11:49:40 2009
有關建弘與麗芸夫妻因賣假藥的事,小弟來做利益最大化的分析:
目標:追求建弘與麗芸夫妻最大利益
限制:1.賣假藥涉及違法一定要有人去坐牢→刑事責任
2.供貨合約以及侵權的金錢賠償→民事責任
安琪的論點:
1.麗芸是公司董事長且曾實際在天龍工作過,要脫罪難度上比建弘高。
2.事情都是建弘接洽聯繫的,處理賠償問題比較好上手。
3.麗芸一個人擔刑事責任,被關出來後即完結,建弘不用被關在外面處理民事賠償,
同時重新振作並照顧弟弟,等麗芸出來後,兩個人可以重新開始。
4.結論:麗芸擔起刑責去坐牢,建弘在外處理賠償事宜。
5.可能存在風險:
(1)建弘處理得來巨額賠償金嗎?不過彭大海應該會當他的後盾。
(2)麗芸關出來後有前科,可能無法再回到銀行界工作。
小弟的分析:
1.建弘是總經理,所有業務及公司決策都由他作,加上當初買下天龍的錢並不是麗芸
出的,要證明麗芸是掛牌董事長並非不可能,況且事情本來就是建弘做的。
2.假如司法上作成麗芸無罪的裁判,那在民事上或許也可以讓這些賠償問題算到建弘
頭上,因此麗芸不用被關不會有前科,也沒有民事賠償問題。
3.因此,建弘去關承擔刑事責任,同時也把民事責任揹下來,一個人黑到底,
麗芸在外面照顧弟弟並繼續奮鬥,等建弘出來後,兩個人可以重新開始。
4.結論:建弘全部擔起刑事及民事責任,麗芸完全沒事沒責任。
5.可能存在的風險:
(1)麗芸雖然不負「法律上」民事賠償責任,但「討債公司」可不會管這個,所以
彭家、林校長家都會受到騷擾。但彭大海應會出面解決。
(2)建弘的一生可能就此去了,對婚姻、家庭來說變成不定時炸彈。
比較:
安琪的作法:
1.麗芸:被關,家人、骨肉分離、失去自由,出來有前科影響將來再就業。
2.建弘:被龐大債務壓得喘不過氣來,即使彭大海強力支援,也背負敗家子的罵名。
雖然本身沒有刑事前科,但在生技、醫藥界一定混不下去,失去信用又沒有金援
(彭家財產被他敗光),要在商界重新起來似乎機會渺茫。
3.共同:一個有前科,一個在商界混不下去也無力東山再起,只能回家滷豬腳。
小弟的作法:
1.麗芸:完全沒事。
2.建弘:被關,家人、骨肉分離、失去自由,出來有前科,債務方面彭大海應該會幫忙。
不但是敗家子,而且一生大概也烏有了。
3.共同:建弘是完全不行了,但至少還可以去滷豬腳,麗芸將來還有成功的機會,到時
再開公司讓建弘當總經理就行了。
結論:撇開安琪的私心,其實建弘承擔起一切對建弘麗芸的婚姻整體利益才是最大的。
而且事情本來就是建弘做的承擔起來也無不對,要無辜的人承擔才令人看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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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有木兮木有枝
心悅君兮君不知 越人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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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bberb 來自: 163.29.185.99 (04/22 11:55)
1F:推 ww3 :犯罪的就該死哪有什麼最大利益...誰錯誰承擔... 04/22 11:55
2F:推 bullce :麗芸是掛牌董事長就代表無罪嗎? 04/22 11:56
3F:→ Innnn :建紅出錢並不當然可以推論壘魂只是掛名董事長 04/22 11:58
4F:→ Innnn :何況天龍公司成立時壘魂也不是沒有出錢 04/22 11:59
5F:→ Innnn :然後,刑法上無罪並不等於沒有民事責任,多的是例外 04/22 12:00
6F:推 a9a99 :奇怪 還錢的是交給家人就好了啊~根本是牽拖 04/22 12:01
7F:→ henlen4949 :拿錢的人沒事,做帳處理的人才有事(現實社會中有過 04/22 12:34
8F:→ henlen4949 :案例不是嗎~)例如:特別費~ 04/22 12:34
9F:→ henlen4949 :法律是保障會辯的人~和有沒有罪無關乎~~ 04/22 12:35
10F:推 bubblet :如果刑事民事 建弘都擔了 他出來還有機會賣豬腳嗎? 04/22 12:38
11F:→ bubblet :他只要乖乖坐牢 大海應該會傾盡所有幫他擺平錢的問題 04/22 12:38
12F:→ bubblet :吧.....大海好可憐T^T 04/22 12:38
13F:→ henlen4949 :重點是~為什麼凱莉在旁邊沒事勒~照理她應該也有罪吧Y 04/22 12:40
14F:→ henlen4949 :偷公司的機密... 04/22 12:40
15F:→ henlen4949 :還有~引誘他人犯罪這個可以關她嗎:) 04/22 12:41
16F:推 flydandelion:回家魯豬腳之後 再次上演前面大小房灶咖之爭 無限XD 04/22 12:46
17F:→ mengtang :證明是人頭董事長就代表可以脫罪嗎? 建弘的所做所為 04/22 12:48
18F:→ mengtang :也是麗芸這個董事長授權給他的 怎麼樣都不可能無罪 04/22 12:49
19F:推 flydandelion:加一個:安琪跟建弘在一起後 再合開公司 安琪當董事長 04/22 13:01
20F:推 fairygirl :Kelly是有犯罪,但是她犯的罪跟建弘這件案件無關,她 04/22 13:19
21F:→ fairygirl :只有侵害到建弘及建弘公司的利益而已,當然建弘要針 04/22 13:20
22F:→ fairygirl :對這點提告是可以的,但是這不影響賣假藥官司的進行 04/22 13:20
23F:→ fairygirl :至於什麼引誘他人犯罪,這太好笑了,是建弘自己選擇 04/22 13:21
24F:→ fairygirl :去賣假藥的,Kelly哪有引誘他犯罪 04/22 13:22
25F:推 mengtang :推樓上 引誘犯罪真是太好笑了 自己犯罪怪別人引誘 04/22 13:26
26F:→ mengtang :會不會太好笑了一點 04/22 13:26
27F:→ abberb :往掛名董事長的方向打 比較有機會爭取無罪或緩刑 04/22 13:47
28F:→ abberb :不過安琪大概不會願意這麼做吧 04/22 13:48
29F:→ abberb :最可憐是校長家完全不知到自己是請鬼開藥單 04/22 13:50
30F:推 miregal :看到一半就END了.麗芸在刑事&民事上都要負責.. 04/22 16:37
31F:→ miregal :說會完全沒事是不可能的 04/22 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