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llce (Guardian Ang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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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難忘于冠華? 方文琳部落格露餡
時間Mon Mar 19 12:53:46 2007
難忘于冠華? 方文琳部落格露餡
記者林南谷/台北報導
于冠華偷腥事隔近一年,她的前妻
方文琳昨天敞開心房,首度暢談她對于冠華已無「
恨」意,「我一度寄望兩人還有未來,他卻提出離婚,我才收回所有的愛」,但被問
到兩人還能重新開始嗎?方文琳平淡以「目前不可能」回應,並說一切隨緣。
吃回頭草? 目前不可能
方文琳前天在個人部落格(
http://www.babyhome.com.tw/yoyo--weiwei) 節錄一篇
以「
不要隨便牽手,更不要隨便放手」為題的文章,內容描述愛一個人,要道歉,也
要道謝;要認錯,也要改錯;是接受,不是忍受;是難忘,而不是遺忘;如果都做到
了,即使不再愛一個人,心中也只有懷念、感念,而不會懷恨。
去年 5月,方文琳前夫于冠華偕熱褲女郎上賓館偷腥,兩人婚姻劃下休止符,「不要
隨便放手」一詞,是否暗示兩人有可能復合?昨天
方文琳接受記者專訪時,雖說「目
前」不可能,卻侃侃而談兩人愛的過往雲煙。
男方喝酒 毀了兩人的愛
方文琳坦承于冠華不是她生命中的最愛,「我是從沒有愛,慢慢付出、接受他」,10
多年的婚姻,她忍受前夫數不盡的風風雨雨,但也接受了,「他的偷腥對我重重一擊
,愛喝酒的他,也把我們的愛全部喝掉」。
對于冠華,
方文琳吐露因為不再有愛,才沒了恨,「爆發偷腥事件,我留給他最後轉
圜餘地,他卻為了對社會有所交代,狠心提出離婚」,她說「放手」的人是于冠華,
但離婚不是兒戲,不會為了小孩強迫自己,卻以「隨緣」回應和前夫的未來關係,而
于冠華昨天則未接聽電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mar/19/today-show8.htm
■方文琳透露「不要隨便放手」的文章,引起與前夫復合的遐想。
(摘自方文琳部落格)
【2007/03/19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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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licetnn:方文琳的部落格很精緻! 推 03/20 2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