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rsachen (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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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意難忘- 妨礙家庭有這麼嚴重嗎?
時間Wed May 10 01:56:54 2006
這裡我想提一下釋字362與552號解釋的前提事實
因為我看兩位大大好像專注在解釋後段的善意上面
而忘了這兩號解釋可以適用的前提事實為何?
這兩號解釋係民法重婚無效規定之例外情形
而其前提乃前婚姻已經確定判決而消滅 或是協議離婚後
事後又經變更 導致後婚姻為重婚的情形
這時候才需討論 後婚的雙方是否均為善意無過失
而意難忘的情形
冰妞的前婚姻就算未經登記
仍因具備結婚的形式要件 兩人以上的證人及公開儀式 有效成立
登記僅推定前面的形式要件具備而已
因此在阿冰失蹤後
縱使安妞兩人本於善意而結婚
後婚仍是重婚
為何呢?
首先,阿冰失蹤未滿七年
因此在這裡不可能為死亡宣告
既未為死亡宣告 推定死亡
則冰妞的前婚不會解消
再者,冰妞並未因確定判決或是協議離婚或類此狀況而使婚姻消滅
因此釋字362與552號解釋在這裡並無適用餘地
因為前提事情並不相同
也就是說,
不管安妞兩人是否善意無過失 後婚都是重婚無效
所以我覺得編劇編的劇情匪夷所思
安輪竟然可以捉冰妞的姦
看了我都快昏倒
※ 引述《lovecall (請原諒我:p)》之銘言:
: 推 mavislin1980:行為人必須對於自己為有配偶之人有所認識 05/04 18:58
: → mavislin1980:否則即屬欠缺重婚罪故意 相婚人亦同 05/04 18:59
: 推 mavislin1980:參閱高點刑法分則 05/04 19:05
: 推 mavislin1980:釋字362與512號解釋 就是倆各婚姻都有效 05/04 19:08
: 推 mavislin1980:打錯 是552號 05/04 19:12
: 推 mavislin1980:講的是法官同學的意見 當初我認為倫妞的婚姻無效 05/04 19:18
: → mavislin1980:法官同學偏偏認為有效 他還是律師與法官雙榜ㄟ 05/04 19:20
: 推 tlpil:我知道樓上很認真 但是板規禁注音文謝謝...大家玩遊戲之前都 05/04 19:21
: → mavislin1980:我也沒有再去細想 就把法官同學的意見當作答案 05/04 19:21
: 推 tlpil:不看遊戲規則的喔 orz 05/04 19:22
: → mavislin1980:是 以後會注意不用注音文 05/04 19:22
: 推 mavislin1980:冰妞倫三個人的婚姻 改天唸書時再細想吧 05/04 19:25
: 再回應下去會不會變法律版...orz
: 先談重婚罪的部份
: 這確實是我想歪了
: 因為妞妞主觀上既然"確信"阿冰已死(從蔡進炮承認派人殺阿冰)
: 則其主觀上當然也就不會認為有去聲請死亡宣告的必要
: 因為她不認為阿冰是生死不明(失蹤)
: 所以縱然客觀事實與其所認定不符
: 亦無故意可言
: (當然放任身分證配偶欄還是阿冰 就跑去跟安倫結婚還是有點詭異啦@@)
: 至於362與552號解釋講的確實是兩個婚姻都有效
: 這也就是我所說的詐欺離婚的問題(感謝m大幫我恢復了一些薄弱記憶)
: 不過在死亡宣告上
: 似乎不能當然準用
: 起碼施啟揚民法總則第81頁明言
: 死亡宣告後之失蹤人縱然歸來
: 只要後婚之雙方均為善意
: 該後婚效力依民事訴訟法第640條依然受保障
: 而前婚因死亡宣告而消滅 不再復活
: ~~~~~~~~~~~~~~~~~~~~~~~~~~~~~~~~~~
: (當然這句話我不知道是不是施的個人見解 他也沒寫這個論點的依據何在
: 不過我知道台大劉宗榮老師也採這個見解就是了)
: 討論完這些心得是....
: 太久沒唸法律是不行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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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8.10.118
※ 編輯: marsachen 來自: 124.8.10.118 (05/10 01:58)
1F:→ Dinafox:推,正確。 05/10 03:05
2F:推 mavislin1980:謝謝你 我會在唸書時 與同學再討論 05/10 07:39
3F:推 mavislin1980:這是來這各版的第二各好處 有疑問時可以互相交流 05/10 07:41
4F:推 mavislin1980:看到安倫捉姦 我也差點昏倒 因為不管有無重婚 05/10 07:45
5F:→ mavislin1980:前婚一定有效 哪有捉姦的可能 05/10 07:46
6F:→ mavislin1980:還說建志是律師 竟然會用股份去換妞妞的自由 哈 05/10 07:47
7F:推 kuanku:有那種編劇 什麼都有可能上演XD 05/10 08:26
8F:推 lovecall:你說的是正確的 05/10 09:42
9F:推 lovecall:反正意難忘關於法律的戲 隨便看看就好了 05/10 09:45
10F:推 NotEasyToSay:板大,應該把這篇mail給意難忘編劇 05/10 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