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ody (Piko)
看板FTV
標題[問題]關於妞妞跟阿冰~
時間Tue May 2 01:31:01 2006
餓死抬頭...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
妞妞跟阿冰是有公證的
也就是說
他們是合法的夫妻關係...
阿冰失蹤
法律上來說
除非是因為特別災難(掉下海算不算?!)
失蹤滿七年才可以申請死亡證明
就算是阿冰算是特別災難的原因失蹤一年以上,已證明死亡好了
(意難忘裡的"年份"非常非常混亂....囧rz)
因阿冰沒死...妞妞是否可以申請後一段婚姻無效?
又或者
阿冰在法律上是沒有死亡的...
那妞妞犯的是重婚罪...(也不會是通姦...)
打了這麼多...目的當然不只是賺p幣啦
問題來了....
為什麼戲中連當過律師的建志
都一副
冰妞可能會被告通姦罪的樣子?!
是我的法律常識不足
還是編劇又...腦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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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187.239
1F:→ Tritty3810:因為他們那時還沒登記的樣子...是不是要入戶籍才行?? 05/02 01:32
2F:→ Tritty3810:不然可以註銷~當作沒這回事~老闆娘說的~我上禮拜問過^^ 05/02 01:32
3F:→ clody:可是...沒登記怎麼捐肝阿? 05/02 01:33
4F:→ clody:還是謝謝t大的回答喔^^~ 05/02 01:34
5F:推 saybook:我記得好像是只要有公開儀式兩人以上證人 法律上婚姻關係 05/02 01:35
6F:→ saybook:就算成立...以前好像有個男的想用沒登記甩老婆可是沒成功 05/02 01:36
7F:推 NotEasyToSay:只要是公證結婚,即使沒有入戶籍也算是有效婚姻,所 05/02 01:38
8F:推 tlpil:就是最後一句阿... 05/02 01:39
9F:→ NotEasyToSay:以,至於婚姻無效與重婚就要看證據如何證明阿冰那時 05/02 01:39
11F:推 NotEasyToSay:重婚罪吧,不知道這樣對不對 05/02 01:43
12F:→ bullce:冰妞婚姻有效 倫妞無犯重婚罪 冰妞.倫妞結婚都有效 05/02 01:43
13F:推 clody:"冷楓"的文章還真是超強的....(還真的去詢問專業意見耶) 05/02 01:47
14F:推 NotEasyToSay:哇!我剛打的一段話怎麼不見了,就是兩個婚姻都有效 05/02 01:50
15F:→ NotEasyToSay:還有要看妞妞那時有沒有報人口死亡,有報的話不是故 05/02 01:51
16F:→ NotEasyToSay:意重婚,若沒報就有待商榷了 05/02 01:52
17F:推 tlpil:我記得是警方(檢察官?)根據遺物.現場斷定為死亡.所以不是故꘠ 05/02 01:54
18F:推 tlpil:意重婚.是以兩次婚姻都有效(建志還是好好專心學做生意吧) 05/02 01:55
19F:推 bullce:呵 警方找到的遺物就是冰的皮夾 妞還為此到冰跳海處大哭 05/02 01:59
20F:推 NotEasyToSay:所以有警方出面就必須報人口死亡,如此兩段婚姻有效 05/02 02:05
21F:→ NotEasyToSay:希望編劇不要腦殘到這種法律常識都沒有就好 05/02 02:05
22F:推 tlpil:只要阿冰提起"撤銷死亡宣告"之訴.他們的婚姻就有效了...只是 05/02 02:13
23F:推 tlpil:這樣.之前通緝不就又回來了...我有點懷疑編劇還會思考嗎? 05/02 02:14
24F:推 NotEasyToSay:編劇早忘了阿冰被通緝,這些編劇常忘記以前寫過的事 05/02 02:26
25F:推 tlpil:因為我想到追訴期應該還沒過.然後阿炮這樣也算教唆殺人吧 05/02 02:29
26F:推 Dinafox:saybook說的,完全正確,婚姻關係成立的兩要件。:D 05/02 04:03
27F:→ mavislin1980:殺人罪的追訴期是20年 所以還沒超過 05/02 18:09
28F:推 flydandelion:好民法喔!!!我頭好痛.....^ ^"""" 05/02 21:07
29F:推 mavislin1980:婚姻適用民法啦 追訴期是刑法啦~~~~~~ 05/02 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