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ull2053 (鷗lala)
看板FJU_WT_dorm
標題Re: [文德] 偷東西吃也要用對方法呀!!!!(怒)
時間Sat Nov 26 01:34:26 2011
不好意思
因為想要高調詢問
所以就沒有用推文
直接發一篇新文了
記得之前
好像是上學期母親節那陣子
也是5樓(印象中)有人被偷吃泡芙
後來有抓到
當事人也出面道歉了
我想問得是
那個人後來有被退宿嗎?
照理說應該要退宿吧?
不然我們每次在那邊抓小偷是抓心酸的嗎..?
如果對方有道歉
或許不必到報警那麼嚴重
但是退宿應該是基本的吧!?
雖然小偷沒有趕光的一天
但是趕一個是一個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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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7.56.17
1F:→ gull2053:打完之後一看 忽然覺得自己有點壞 11/26 01:38
2F:→ gull2053:但是實在是東西被偷到很不爽了 只想把小偷通通趕走 11/26 01:38
3F:推 tinaslee:不會壞啦 真的應該要退宿才對... 11/26 10:20
4F:推 skyisme:本來就應該退宿呀!真的很可惡!!但我不清楚宿舍是如何執行 11/26 22:25
5F:推 shy128:記得沒退~ 就寫個悔過書公告而已 11/27 16:02
6F:→ orange0918:有沒有退宿我不清楚,我只知道後來被偷的人覺得對方有 12/05 21:32
7F:→ orange0918:誠心道歉,所以就沒追究了。 12/05 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