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poil (花圃下的屍體)
看板FJU-ACCBB
標題[八卦]
時間Thu Mar 9 15:08:35 2006
通緝 王 振 宇
沒有依照程序請假
所以依法要懲處
不然就請當事人出面澄清
再作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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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84.26
1F:推 eana:已經有五百年沒有看過他了耶~ 03/09 16:47
2F:推 ppoil:是你比較少出現ㄅ 永和區宅女 03/09 17:35
3F:推 taichi0201:琪是他跟我一起上實習啦 可是我不想挺他 撲 罰錢 03/09 20:14
4F:推 stdjb:罰則已定就要貫徹 不然都沒人在怕的 03/10 00:34
5F:推 eana:明明就是中和!!! 03/10 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