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ex1985 (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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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打臉夏林清】輔大性侵案 色學弟判3年半
時間Fri Jan 27 12:20:12 2017
新聞連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126/1043974/
新聞內容:
(更新:動新聞 判決理由)
輔仁大學心理系王姓學生2015年6月底參加學系學長姊畢業聚會,凌晨3時許見一名學
姊爛醉,佯稱要送她回宿舍,卻趁機摸胸猥褻,更在教學大樓一樓走廊性侵她,這起性侵
案後來因被害人男友出面質疑系上想河蟹此案,而引發輔大社科系院長夏林清不滿反擊,
被害人因而被迫在臉書道歉,引發網友憤愾,最後夏林清遭校方停職,並送教評會議處,
新北地院則在審理近1年後,於今天下午依乘機性交未遂罪,判處王男3年6月徒刑,可上
訴。
判決指出,雖然刑事警察局鑑定結果認定受害人外陰部棉棒檢體有王男DNA,但經合
議庭兩次函查,可確認受害人下體深處未檢出任何王男的DNA。另依據亞東醫院驗傷報告,
未發現受害人的處女膜有12小時內造成的新傷痕,可認定被害人下體採集到王男的DNA,極
可能是王男磨蹭或觸摸過程中遺留在被害人外陰部。
此外,受害人證稱昏睡過程中雖有遭重物壓在身上的感覺,但清醒後並無下體被侵入
的感覺,合議庭基於「罪證有疑,利益歸於被告」原則,認定王男僅觸犯乘機性交未遂罪
。至於王男被控趁攙扶被害人下樓時摸胸猥褻部分,因被害人指稱的摸胸時間點,還有其
他同學在場,法官認為,王男應不敢有如此行為,認應是不小心碰到,因此並未另外論罪
。
發生此案,王男遭校方退學處分,此案也由於受害人男友在臉書PO文,引發各界對該
校學系自行設置教育輔導工作小組,疑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越權調查性侵案多
所批評,但時任社科院長夏林清也多次對外反擊,還公開受害人隱私,造成二次傷害,該
校除暫停夏的院長職務,啟動委外調查小組調查,夏等人懲處也已經性平會審議通過,送
交教評會審議。
檢方起訴指出,前年6月,王男(22歲)參加學長姊畢業聚會,隔天凌晨3點多,王男
眼見受害學姊醉至不醒人事,佯稱要送她回宿舍,攙扶時卻涉嫌在走廊上摸胸,搭電梯到
一樓後,眼見四下無人,更大膽在電梯外的走廊,脫去學姊牛仔短褲及內褲性侵。
學姊男友聯絡不上,前往找人,正好撞見女友下半身赤裸趴地,王男則在旁,內外褲
皆脫至膝蓋處,男友喝退王男,並幫女友穿好衣褲,參加聚會同學陸續趕到,此時原本神
智清醒的王男,突然也稱酒醉意識不清,要旁人叫救護車,受害人男友報警處理。
檢方偵查時,受害學姊作證說,事發時感覺有人壓在她身上,沒力氣抗拒,王男則辯
稱酒醉,根本不知什麼事,但想和學姊和解,雖然由夏林清主導的工作小組認為學弟只有
猥褻,沒有性侵,但檢方卻在學姊下體驗出王男DNA,加上其他同學目擊作證等,因此起
訴王男。
新北地院開庭時,王男仍否認犯罪,法院則陸續傳喚參加該畢業聚會的男女同學,以
及受害女學姊的男友,了解案發時受害人,以及王男當時情形,釐清事實。
(孫友廉、游仁汶、葉晴煦/新北報導)
心得:
這新聞出來一陣子了,輔大版都沒人發,這件事還須輔大人一起關注後續發展,尤其是夏
林清的教評會審議結果,應該在法律判決後會有個結果出來吧?期待正義彰顯的那一天到
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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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噓 kaliblues: 身為一個老師都能講出那些荒謬言論,真可悲 01/27 12:34
2F:噓 arcdy9527: 夏派夏夕夏景,崩潰囉 01/27 15:49
3F:噓 unojazz: 河河 01/28 07:37
4F:推 frank1033: 推 打臉打的好 01/28 20:03
6F:推 loveleexx: 社科院覺得丟臉 輔大真的一落千丈了 02/05 21:46
7F:推 arsonlolita: 心理系還不敢開教評會 護成這樣也是夠屌 02/06 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