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sl2736 (Aka)
看板FJU
標題[借物] Sony Ericsson充電器
時間Fri Oct 11 13:50:51 2013
我的智障型手機完全沒電充電器也失蹤多時
請問有誰願意將您用不到的充電器借我
如果能夠割愛是更好
在此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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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2.81.78
1F:→ cfz22141:內容影射交易,請於12小時內改善 10/11 14:08
哪裡有影射
你從哪裡是看出來有影射
※ 編輯: usl2736 來自: 1.162.81.78 (10/11 14:11)
2F:噓 iamchyun:割愛還不是影射喔 還是你要別人無償給你? 10/11 14:22
3F:→ iamchyun:順便說一下 18075那篇也涉及交易未被刪文 10/11 14:23
4F:→ usl2736:你可以去查教育部國語辭典再來噓我 10/11 14:23
5F:→ usl2736:或是打電話向你的國小國語老師問一下什麼是割愛 10/11 14:23
沒想到我竟然要為了這種事情上來浪費時間打字
版主表示:有版友認為我是交易文的話我就是引起爭議
欸請問一下這是民主法治國家的人會有的想法嗎?
今天你走在路上認為一個人形跡可疑好像在做壞事他就是在做壞事嗎?
什麼叫做你(部分版友或版主)認為我有做就必須付出代價(修改文章)?
再來一直說想要將事情單純化,我不過是上來借個充電器是可以有多複雜?
※ 編輯: usl2736 來自: 1.162.81.78 (10/11 14:38)
6F:推 london02:推原po,不過那充電器算是時代的眼淚了吧xD 10/11 14:43
7F:→ roy1123:無償割愛才沒有交易的意思吧 割愛太含糊 10/11 19:10
8F:→ hd9040:我之前在新光影城樓下的手機攤位買過SE充電器 可以去看看 10/12 22:25
9F:→ tookouw:其他版在定訂交易相關版規時,都會明訂 割愛一詞視為交易 10/15 13:21
10F:→ tookouw:只能說這詞很曖昧,既然很曖昧,執法人也就自由心證了 10/15 13:22
11F:→ tookouw:全看版主是要 硬一點砍了再修法,還是修法下不為例... 10/15 13:23
13F:→ SuperModel:年輕人一下子就被激怒了 10/16 16:45
14F:→ Kazimir:我記得網路上買的到副廠的充電器吧 10/16 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