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771135198 (KAKA)
看板FJU
標題[遺失] 請歸還全白霧面雨傘之傘被偷三次的心得感言
時間Sat Nov 13 18:17:21 2010
今天去游個泳,傘就不見了,而在輔大校園,這已經是第三次傘被幹走了。
都已經是一個20出頭的成年人,真的連一點道德感都沒有嗎?
這些偷傘的少數人是輔大的禍害;是社會的敗類;是人類恥辱,因為你偷了那把傘
妳讓推翻全人類幾千年來的文明及理性,以及你他媽花在你身上幾十年的學費,使人類
直接退化成野獸般的弱肉強食,而不是取之有道(他媽的,你怕淋雨是不會去買嗎?)
傘被幹走是一件小事,也可以是一件大事,現今社會道德淪喪就是這種小事情一點一滴
累積而成,因為這些沒道德的人,一再一再的反覆驗證我們跟對岸的鄉民是同等級的!(
經濟輸就算了,線在連文化的底蘊都要掰了)
因為我們容忍;我們寬大;我們退讓;我們慈悲;,我們他媽的繼承了悠悠五千年的河
蟹文化,今天如果我去跟學校反應,去跟警察反應,我百分之百確定他們會想河蟹掉,他
們會想「不過就把傘,有需要浪費社會資源嗎?」,我想問他們「不然什麼才夠重要?」
,哦!我知道!重不重要是看你是不是死老百姓,今天如果朝中有人,說不定連把傘都可以
找出,如果不是朝中有人,今天你鑽戒被偷了他還會說「因該是你不見了吧,在回去找
看看」。
世風日下,人心不古,我們成長的一脈教育,教得不是道德,教的是河蟹的美得,或許
靠興訟才是直接導正的有效的方法,台灣社會這個病人已經病入膏肓,用中藥(道德)調理
內在強身,已經緩不濟急;用西藥(興訟)直接從外部醫治才是最快的方法。
如果你還想到21世紀當個文明人
偷傘者如係日間部同學,請在星期一12點前把傘放至ES608。
偷傘者如係夜間部同學,請在星期一21點前把傘放至ES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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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137.26
1F:推 juliefju:幫高調 原PO怨念深重... 11/13 18:20
2F:推 jayshow0429:寫得好呀~ 11/13 18:20
3F:推 jimjohny:結果ES608跟ES217星期一都多了一堆白傘... 11/13 18:24
4F:推 amirvanish:淚推傘被偷 T_T 11/13 18:51
5F:推 TheDark:淚推… 11/13 18:54
6F:推 hitoshiki:推! 11/13 18:57
7F:推 jungle12345:是不會帶進去喔= = 11/13 19:12
8F:推 hecticgem:原PO拍拍 11/13 19:13
9F:推 usl2736:三樓... 11/13 19:37
10F:推 smallestred:推!!! 11/13 19:44
11F:推 utahime:JUNGLE的意思是說幹傘的對 被偷傘的錯囉="=? 11/13 19:45
12F:推 utahime:總之原PO拍拍 唉 11/13 19:48
13F:推 samhou6:雨經文=ˇ= 11/13 19:55
14F:→ justloveaki:他應該是說 都被幹這麼多次了 應該要再小心一點才對 11/13 20:39
15F:推 Mumm: ntu版也常看到傘被偷...有人還堅持提告. 11/13 20:47
16F:推 IamMaster:推...文筆 11/13 20:50
17F:→ A771135198:哀,其實也不是小心不小心的問題。難道女生被強暴,該 11/13 21:10
18F:→ A771135198:怪他父母把他生得太正嗎? 囧 11/13 21:11
19F:→ socapple:第三段,第三行"現"在 第四段,第五行"應"該,"再"回去 11/13 21:27
20F:推 socapple:原po拍拍 11/13 21:30
21F:→ A771135198:sorry 沒特別注意到。 11/13 21:30
22F:推 Sensitive:中肯....從小地方就可以看出社會的風氣 11/13 21:52
23F:推 supercute:我要放雨傘去釣魚!!! 11/13 21:58
24F:推 jungle12345:原PO自己也要注意 輔大那麼多人被幹傘 放在外面的傘桶 11/13 22:58
25F:→ jungle12345:被偷風險本來就很高 像我不管去圖書館或游泳池 一定 11/13 22:59
26F:→ jungle12345:帶進去 游泳池裡有監視器 所以要放到監視器照得到的地 11/13 23:00
27F:→ jungle12345:方 或說游泳池的老師說 自從2003年有人偷浮板被抓後 11/13 23:01
28F:→ jungle12345:後來游泳池就沒有在出現過竊案了 11/13 23:01
29F:推 jungle12345:本人並不同意U小姐所說的 但我認為原PO沒有自知之明 11/13 23:05
30F:→ jungle12345:要負1/4以上的的責任 11/13 23:05
31F:→ Rhapsody:文筆、用詞不太好 表達了恨意卻要不回傘 11/13 23:31
32F:噓 exin14:對岸全部沒道德? 講到別人去幹麻啊 11/13 23:35
33F:→ beachwu:打這些字的p幣都可以再去買一隻了 11/14 00:00
34F:推 uniquewai:加油 位台灣努力 11/14 00:09
35F:→ mongqiu:錯字太多不想給推,同樣讀到20幾歲的大學生連po篇恨意文都 11/14 00:29
36F:推 leo20090401:淚推 11/14 01:22
37F:噓 WeiKuang:如果想當文明人 先把髒話改掉 11/14 02:55
38F:→ REU:誠二表示:哇咧塞!@#$%^&*()............... 11/14 03:42
39F:推 Varbowfusky:買把超貴的傘就會珍惜到不會掉了XD 11/14 08:40
40F:推 magicblue518:立言有抓到偷傘賊過!!! 11/14 09:30
41F:推 kelly188806:寫得實在太好啦!我的手機我的雨傘在輔大也不翼而飛過 11/14 11:34
42F:→ kelly188806:雖然自己要付一點責任,但我沒想過在大學這種地方 11/14 11:36
43F:→ kelly188806:也能在原地蒸發掉,真是讓人感到傷感呀……… 11/14 11:37
44F:推 TokyoKind:糟糕 ES608和217要多出上萬把傘了 11/14 12:28
45F:推 utahime:然後就進入大還傘時代(錯了) 11/14 13:02
46F:推 wwwayneya: 大還傘時代XD 11/14 15:42
47F:推 iwagfok:大一生普遍沒有20歲 11/14 17:19
48F:推 bseiqwkbk:東西能回來,真的是「撿到」的,不過還真的希望你能找回 11/14 19:58
49F:推 eu3:社會的敗類;是人類恥辱→這有點誇張 頂多用很沒品 沒道德= = 11/14 21:25
50F:推 eu3:在輔大傘會被借是很正常的事..自從被借過之後我都準備一個小塑 11/14 21:48
51F:→ eu3:膠袋裝..小雨傘那種..大的最好不要帶被借率太高了... 11/14 21:49
52F:推 eu3:補個卦..上次在濟時樓放傘那聽到有人說這些都是愛心傘@!@#$%.. 11/14 21:56
53F:推 freedomku:我在輔大三年被幹走6把了 幹 11/15 01:07
54F:推 crystal0422:都讀到大學了別這麼沒品...請將心比心好嗎!! 11/15 11:15
55F:推 wincafe:原PO說得太好了!!! 11/18 23:32
56F:推 pomama:推~~原PO的文筆真強! 11/22 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