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zamiakira (風見明)
看板FJU
標題Re: [閒聊] 發票兌獎該看哪個月份?
時間Mon Nov 1 23:58:32 2010
這種情形叫誤用
其實你可以跟北區國稅局網站 檢舉 不過我想應該不會有獎金
但該業者會被依未依規定使用統一發票而罰款
新莊稽徵所(國稅局)是隸屬北區的
我的客戶如有這樣的情形 我會要他統計
10月提前使用11-12月發票的發票號碼起始和金額
我會先跟稅務員電話溝通後發文給國稅局備案
不過這是業者自己本身主動發現(比國稅局稅務員早知道)才有用
看到公文發來 就是乖乖繳罰款囉
之前手上有一家客戶是開酒吧的 他們是半夜才打烊
每次月底如又是假日 就是忙翻天 所以幾乎每一期都有這樣的情形發生
害我每期都要寫公文備案 我被稅務員一直念
後來我乾脆雙月底的半夜12點自己打電話去他們店裡 提醒換發票
不過後來這樣客戶也離開了 換別家事務所做了
平常跨期還是小事 跨年度時 只是營業稅的事而已
不小心跨年度 連營所稅的申報書都要調整並加註原因 我就遇過啦
ps.營業稅申報通常於每單月的前15日,但交易量龐大之廠商可申請每月申報
※ 引述《snowcat007 (雪貓特務)》之銘言:
: 從前幾天(10月底),
: 進修部的"輔進門市"和明日之星的"輔明門市"
: 他們開出來的發票就已經是99年11~12月的,
: 可是購買日期卻是10/30、10/31 也就是10月底的購買日期,
: 請問懂稅務法的同學,
: 這樣商家有違法嗎?
: 會不會有9~10月逃漏稅之虞呢?
: 那兌獎的時候應該要對購買日期(9~10月)為主,
: 還是發票上的日期(11~12月)為主呢?
: 真的很奇怪,不然到時候中獎了說無效......
: 有圖有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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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祝大家期中考All Pass 順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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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8.34.118.192
1F:→ kazamiakira:忘了說 兌獎要對11-12月的 11/01 23:59
2F:推 NataliaChia:認真推! 11/02 00:00
※ 編輯: kazamiakira 來自: 58.34.118.192 (11/02 00:00)
3F:推 snowcat007:了解~還有實務經驗呢!感謝:D 11/02 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