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nowcat007 (雪貓特務)
看板FJU
標題[閒聊] 發票兌獎該看哪個月份?
時間Mon Nov 1 19:38:41 2010
從前幾天(10月底),
進修部的"輔進門市"和明日之星的"輔明門市"
他們開出來的發票就已經是99年11~12月的,
可是購買日期卻是10/30、10/31 也就是10月底的購買日期,
請問懂稅務法的同學,
這樣商家有違法嗎?
會不會有9~10月逃漏稅之虞呢?
那兌獎的時候應該要對購買日期(9~10月)為主,
還是發票上的日期(11~12月)為主呢?
真的很奇怪,不然到時候中獎了說無效......
有圖有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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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大家期中考All Pass 順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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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204.218.111
1F:→ luelue:...你最近才注意發票嗎^.< 11/01 19:41
2F:推 samhou6:11-12 11/01 19:45
3F:推 nclovegc:是以發票上的為主 因為他們9-10月用完了 就用下個月的 11/01 19:46
4F:→ nclovegc:這是合法的 11/01 19:47
5F:推 aptx4869n:我之前是聽說店家都是先訂發票的,要抓出大概的量很難 11/01 20:14
6F:→ aptx4869n:有時候會多太多,有時候太少就只好先用下個月的 11/01 20:14
7F:→ aptx4869n:但是據說老是少訂的話,店長會被唸?(CVS版似乎有討論過) 11/01 20:15
8F:→ beek:很多店都這樣啊 別的小七沒打折,這家有打折,你該不會也要檢 11/01 20:16
9F:→ beek:舉?? 11/01 20:16
10F:→ shyKR:輔明沒打折吧@_@ 11/01 21:22
11F:推 magicblue518:只要有開立發票就沒有逃漏稅之虞吧? 不負責任的覺得 11/01 23:27
12F:→ mike60255:合法啊,但如果十一月還用九月、十月的發票就不行 11/01 23:44
13F:推 bseiqwkbk:發票用盡,延用下個月的可以,續用上個月的不行。 11/02 01:09
14F:→ justloveaki:原來還有人不知道發票用完會用下個月的阿@@" 11/02 09:30
15F:推 eitin29:這只是單純發票用完用下個月的而已啊= = 11/02 14:18
16F:→ eitin29:對獎的時候是以發票月份為主而不是打出來的日期 11/02 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