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mpeaux (香檳)
看板FJU
標題[建議]遇到白目推銷員的教戰守則
時間Thu Sep 30 18:25:06 2010
一開學似乎什麼妖魔鬼怪都跑出來了= =
鑒於最近板上推銷員的討論不少,且牠們的活動似乎是變本加厲的狀況下
在此提供一些方法給遇到的學弟妹們
1.一個人走的時候,看到站在頻率高出沒地,一副就是在等獵物的傢伙,
請繞路避開。
2.請在手機通訊錄記下警衛室和教官室的電話,若不幸被纏上,也無法自己甩開牠們,
請立即撥電話搬救兵(同學、朋友、教官、警衛等都好),如果沒辦法,撥110也沒有關係。
3.不管牠們說什麼,請切記不要隨便簽下自己的名字,簽名基本上都會產生某些法律效力
4.以身上的手機或錄音筆將牠們的言行記錄下來,有了牠們動手動腳與性騷擾的證據,
警察可以逮捕牠們(記得性騷擾的成立要件是你有說不要)。
5.如Jasy所言,由於民法規定20歲才為完全行為能力人,
20歲以下的購買行為事實上是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的,
因此就算你簽了名字,只要你的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父母)不同意,
這部分是可以訴諸法律處理的。
6.請大家盡量發揮同學愛互助的精神,就算素昧平生,也請順手搭救一下,
難說你所解救的人沒有可能變成你的公主?XD
結論:
遇到問題一定要告訴自己的父母,不好意思的話也要告訴教官,
有很多事情當下處理不會演變成問題,拖久才是麻煩,如juliefju的切身之痛。
台灣人遇到問題就是會畏畏縮縮,但那些推銷員就是看準這一點而吃定你!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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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1.167.17
1F:推 kengie0617:推!!想當初我也被誘拐說留個資料日後聯絡,結果單子是 09/30 18:29
2F:→ kengie0617:購買單,還好我有問說填單子是代表要買的意思嗎,她還 09/30 18:30
3F:→ kengie0617:不可思議的說"對阿,不然呢?" 小大一真的是傻傻的.... 09/30 18:31
※ 編輯: champeaux 來自: 114.41.167.17 (09/30 18:34)
4F:推 jj1002:今天下午4點多又看到一個大一男生被纏住了 09/30 19:32
5F:推 wowlala:第一句話很有笑點XD 09/30 21:37
6F:推 iamchyun:國之將亡必有妖孽 09/30 22:27
7F:推 peter76123:如果是滿20歲的,還是有辦法處理~ 09/30 22:30
8F:推 y70495:我都直接跟他說「錢沒有,命一條」 09/30 22:37
9F:→ juliefju:躺著也中槍... 09/30 22:45
10F:推 xxxxxxxxx:躺著也中槍... 09/30 22:47
11F:→ xxxxxxxxx:聽說正咩都會回答「恩恩、呵呵、去上課」 09/30 22:48
12F:→ champeaux:j大歹勢啦,因為你的例子很有說服力,所以未經你的同意 09/30 23:52
13F:→ champeaux:就拿來支持一下論證了XD 09/30 23:52
14F:推 steeldam:下午四點多的時候那位亮出專業證件的男子在側門走廊攔住 10/01 01:05
15F:→ steeldam:我,我虎爛他說我的科系跟英文沒太大的關係,而且我討厭 10/01 01:06
16F:→ steeldam:英文,他就很識相的放我走了耶~~ 10/01 01:07
17F:推 Danielgau:今夜一直打雷……異像!難怪最近很多妖孽XD 10/01 02:44
18F:→ juliefju:我的例子哪裡有說服力了...(傻眼) 10/01 17:07
19F:→ juliefju:這次事情處理完之後我會PO文章~希望我是最後一個受害者了 10/01 17:07
20F:→ champeaux:只有你自己不覺得有說服力XD 10/01 20:41
21F:→ champeaux:像你這樣現身說法的被害者是很少的~ 10/01 20:42
22F:推 isingit:就很兇的說:滾開 老娘很忙沒空 沒錢 沒時間啊! 10/02 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