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ctor97 (維克多)
看板FJU
標題Re: [閒聊] 想請問各位車禍的事宜
時間Fri May 28 14:00:14 2010
※ 引述《giftim (狂傲世塵)》之銘言:
: 小弟於今天早上在中和和板橋的中正路員山路口發生車禍
: 想請問一下各位看到紅燈煞車被後車追撞
: 是煞車人的錯還是撞人的錯?
: 警察跟我說通常車頭去撞人家車尾是沒保持安全距離是他的錯
: 但對方確一直說是我錯,說要鑑定
: 我想說同校的能私下就私下解決..
: 但現在有點難...畢竟世風日下人心不古
: 如果要走法律程序
: 是鑑定後,等結果去法院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嗎?(因為以前我是這樣做)
: 還是有哪些細節過者程序哩?
: 如果有冒犯版規我在自砍
5月中的時候
我行經民權西路時,當時時速約為50公里
由於車輛眾多
前方一台計程車因為更前方的車子煞車,他便急煞(整台車停下來)
我閃避不及直接撞上,最後胸部挫傷,全身上下多處外傷,小腿縫兩針
機車前半部能歪的歪了能凹進去的也凹進去了,修一修,一萬左右。
當下去急診,掛號費兩個人就1400了,那個計程車司機給我多少? 600$
沒什麼原因,不就是因為沒保持安全距離 ^.< 揪咪
給你參考一下..
靠杯的是那個司機一開始還出500..後來還說「啊不然這樣啦 我再加一百..」
是以為在菜市場買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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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2.104.92
※ 編輯: Victor97 來自: 220.132.104.92 (05/28 14:01)
1F:推 iifang:我在中興橋機車道也是因為前兩台緊急煞車 05/28 14:37
2F:→ iifang:前面有保麗龍箱掉下 我第三台看不到突然緊煞 05/28 14:38
3F:→ iifang:撞到前車 也是因為自己沒有保持安全距離照賠 05/28 14:39
4F:→ iifang:最後騎車盡量離前面後面的車都遠一點 05/28 14:40
5F:推 virus42928:急煞真的很討厭..安全距離有時候根本來不及反應... 05/28 15:03
6F:→ Rhapsody:交通法規好像後面撞上就是不對QQ 05/28 16:31
7F:推 lucky1lk:唉 後面撞上的是真的錯了 就算告也是輸面大@@ 05/28 17:43
8F:→ mrshadowless:我聽過的安全距離是 車速/2 公尺 時速50就要保持 05/28 18:24
9F:→ mrshadowless:25公尺了...V大真的有保持安全距離嗎XD" 05/28 18:25
10F:→ mrshadowless:有保持的話 除非不專心 要不然應該是來得及反應的@@" 05/28 18:26
11F:→ mrshadowless:我指推文的V大= = 05/28 18:29
12F:→ davidfu:我聽過的安全距離是 時速/10 = 保持N個車身 05/28 21:30
13F:→ davidfu:也就是你今天騎50最好保持5個車身 僅供參考 05/28 21:30
14F:推 virus42928:騎中正路要怎麼保持5個車身?只要有空隙就一定有人會插 05/29 12:15
15F:→ virus42928:進來啊! 05/29 12:15
16F:→ virus42928:不管怎麼維持空位,一定都會被填滿。 05/29 12:16
17F:→ virus42928:這時候如果遇到搶位又急煞的人,倒楣的是自己吧? 05/29 12:17
18F:→ virus42928:所以我推文的意思是,車輛太多就很難有安全距離。 05/29 12:17
19F:→ virus42928:在中正路上的「安全距離」有30公分就偷笑了 一一" 05/29 12:19
20F:→ Victor97:同意樓上 當時就是碰到這種狀況... 05/29 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