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lare (dol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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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閒聊] 514巷過馬路同學
時間Mon Oct 12 01:46:26 2009
剛剛看到這篇
說的我覺得輔大很多人車一騎 行人都不管了 沒錯我就是是針對原po
明明就應該是行人的路權大於車 你憑什麼對著慢慢走的人按喇叭?
連小黃經過這裏都不太敢叭學生+衝過了 沒想到是我們自己人卻做得出來!
我自認經過這個地段都會停下來讓行人先走 因為514巷本來就不寬 人又多
說白一點 這條巷子三不五時有車禍都是有人在這條3米寬的路騎快車
慢一點 讓一讓是會怎樣嗎?
差幾秒就就要動火氣按喇叭 對女生嗆聲嗎?
而且我還很意外推文竟然沒有人質疑這點 難怪前天晚上在貴子路也看到車禍 唉
在輔大六年(大學+研究所) 我看過的車禍比我人生前18年還多!
※ 引述《jacky7139 (jacky)》之銘言:
: 每次當我過那個小馬路時我都會盡快通過,我也會看車。
: (我說的是對面是7-11那邊)
: 就是今天,我真的受不了了。
: (都沒在看車嗎? 這樣真的很危險耶)
: 我看到一堆人慢慢走過,沒有人在看有沒有車
: 於是我就騎了過去,我主要是要叭我正前方的人
: 誰知道,就在此時我左邊傳出尖叫聲。
: 是兩個在聊天的女生,
: 我真的真的很想停下來和他說"叫屁阿"
: 都不看路,下次如果有人直接撞過去沒按你喇叭
: 你可能就叫不出來了
: 同學,小心點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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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5.25.15
※ 編輯: dolare 來自: 218.175.25.15 (10/12 01:47)
※ 編輯: dolare 來自: 218.175.25.15 (10/12 01:47)
※ 編輯: dolare 來自: 218.175.25.15 (10/12 01:48)
※ 編輯: dolare 來自: 218.175.25.15 (10/12 01:48)
1F:→ XdynamicX:有些人過了馬路因為人多直接走在雙黃線上的 10/12 01:51
2F:→ johnny0399:行人路權大於車不代表行人走路不用看車吧? 10/12 01:53
3F:→ maggybabu:如果是騎車方向綠燈而行人闖紅燈慢慢走 這真的會火大 10/12 01:54
原po說的是明日之星的側門
4F:推 erikzi:如果行人走在機車專用道上如何解釋....? 10/12 01:56
5F:推 winniecsw:騎車最討厭的就是一堆人併肩慢行在514巷 10/12 01:59
6F:推 wangtinyu:514 不意外 10/12 02:01
7F:推 WILLY955230:514基本上來講行人沒什麼路權,尤其在其中的幾段路 10/12 02:04
8F:→ WILLY955230:還要跟機車搶路走,真的是很危險,但是又不能把路拓寬 10/12 02:04
9F:→ WILLY955230:而且那麼久了都沒辦法解決,只好在走514巷時多多注意 10/12 02:05
※ 編輯: dolare 來自: 218.175.25.15 (10/12 02:13)
10F:推 kopyt:行人路權大於車不代表 行人都走在機車專用道上吧.. 10/12 02:18
11F:推 giftim:禮拜六有個人騎檔車在我後面雷田..我還過去幫他扶車= = 10/12 02:19
12F:→ giftim:514還是騎慢點比較好.... 10/12 02:20
13F:推 ziq:那邊根本就沒有斑馬線吧 哪來行人路權大於車輛? 10/12 02:30
14F:噓 ghoster5566:路權大又怎麼樣? 明日之星地上是有畫斑馬線喔 10/12 02:30
15F:→ ziq:在沒斑馬線的地方過馬路慢慢走被撞是要怪誰 10/12 02:31
16F:→ ghoster5566:行人當然需要禮讓阿 只是明明就是一堆人連看都不看 10/12 02:31
17F:→ ghoster5566:就直接走出來了 這才是吃人夠夠! 10/12 02:31
18F:推 StoneDorian:神學門那裡有斑馬線阿~~為什麼不走那邊 10/12 02:39
19F:推 fiveminutes:重點是過馬路要先看左右兩邊阿,這不是國小就有敎嗎 10/12 03:15
20F:→ fiveminutes:如果我已經騎到離一公尺而已,行人才走出來 10/12 03:16
21F:→ fiveminutes:難道要摩特車急煞到摔車嗎,很多人過馬路都不看的 10/12 03:16
22F:→ xxxxxxxxx:如果有斑馬線的話 的確行人比較大 可惜...<囧> 10/12 03:39
23F:推 egef:嘖嘖 那邊沒有斑馬線+1 但我沒騎車人家罵我我會罵回去 10/12 06:00
24F:推 TheDark:這是哪門子的觀點… 10/12 06:52
25F:噓 kenintw:路權大不代表你就可以慢慢走 不把別人的時間當時間 10/12 08:40
26F:→ featherfish:514應該兩邊都畫紅線的,雖然現在有紅線的部分車照停 10/12 09:16
27F:噓 sarltis:誰跟你說行人路權比較大的 10/12 09:43
28F:→ sarltis:汽機車行駛不該行駛的地方,例如人行道 那叫做違法 10/12 09:53
29F:推 bagwell2:有時候按喇叭是要提醒有來車,別把路當成自己家(>ε<) 10/12 09:53
30F:→ sarltis:行人行走在不該行走的路上,那也叫做違法,只是有沒要抓 10/12 09:54
31F:→ sarltis:都違法了你還能說你有路權嗎 10/12 09:54
32F:噓 ru04d93:不是所有的路都是拿來走的好嗎...那本來就要走快一點 10/12 09:56
33F:→ sarltis:講難聽的 只要駕駛能證明已盡注意義務 撞死人都沒事 10/12 09:57
34F:→ sarltis:你確定你路權一定比較大 10/12 09:57
35F:推 y70495:真的很討厭並排走機車道的人,走速超慢有時還停下來, 10/12 09:57
36F:→ y70495:身為行人的我每次都被這些人堵住路,又怕機車要騎,只能龜在 10/12 09:58
37F:→ y70495:後面保命要緊.... 10/12 09:59
38F:→ y70495:雖說有幾段一定得走到機車道,但應該快速通過不要並排才對 10/12 10:00
39F:推 kennedy1024:514那邊不是說走多快的問題 是人群一個接一個 10/12 11:25
40F:→ kennedy1024:加上路很小條 有些店家的騎樓不能走 人車爭道才會這樣 10/12 11:26
41F:推 sarltis:人車爭道是真的沒辦法,但是也不用三、四個人併排走吧 10/12 11:28
42F:→ sarltis:人都站到雙黃線再過去了 危險的是行人還是騎車的 10/12 11:29
43F:→ kennedy1024:事情發生了說誰對錯已經太晚 只能說多注意保命為上 10/12 11:29
44F:→ sarltis:這樣等於是被迫要逆向行駛,出事行人要負責嗎 10/12 11:29
45F:推 kennedy1024:板友火氣不用這麼大 事情會發生雙方都很倒楣了 10/12 11:31
46F:→ sarltis:如果事情會發生是因為對方抱著這樣的態度 那就真的火大了 10/12 11:37
47F:推 kennedy1024:我要講的是 騎士看行人並排很爽 行人看騎士騎快不爽 10/12 11:45
48F:→ kennedy1024:你在這邊嗆也沒用 路也不會變比較大條啦 10/12 11:45
49F:→ kennedy1024:鋪 打錯了 很不爽才對 10/12 11:46
50F:噓 Eklips:阿不就很厲害 車撞人永遠都是車錯?? 10/12 12:29
51F:噓 ian41360:開火囉~ 10/12 12:41
52F:推 HsUeHshi:車撞人 肇事責任都是車比較大 只有在有分隔島的情況下 車 10/12 12:44
53F:→ HsUeHshi:子才有原因可以減低肇事責任 我前一個禮拜在一個大馬路上 10/12 12:45
54F:→ HsUeHshi:撞到一個牽著腳踏車的老婆婆 那是林口的文化一路 有去過 10/12 12:45
55F:→ HsUeHshi:的都知道那條路很大 很多地方很暗 你怎麼會知道有人走在 10/12 12:46
56F:→ HsUeHshi:馬路中間 警察來了就跟我解釋 只要撞到人 騎車開車都要負 10/12 12:46
57F:→ HsUeHshi:責 但是514不看路的行人真的很討厭 尤其並排走在機車道上 10/12 12:47
58F:噓 ian41360:原po就慢慢跟在行人後面好了 騎機車過514速度跟走的一樣 10/12 12:49
59F:推 LawsJustice:人看車 車看人 才是上策 10/12 12:50
60F:→ sarltis:這不是肇事責任比較大 而是舉證責任在駕駛身上 10/12 12:56
61F:→ sarltis:你沒辦法舉證證明你已盡注意義務 在法律上就當作你有責任 10/12 12:56
62F:→ sarltis:這不代表車撞人都是車的錯 10/12 12:57
63F:→ sarltis:有法院判決機車撞死老太太但是沒有責任的 10/12 12:58
64F:→ sarltis:當事人證明他沒有違規而且就算盡到注意義務一樣沒辦法避免 10/12 12:59
65F:→ sarltis:所以他不需要負責 10/12 12:59
66F:→ K8K357:民事上還是要賠錢吧 囧!! 10/12 12:59
67F:→ sarltis:沒有184、191-2 為什麼要賠錢 10/12 13:00
68F:噓 odbo23:誰跟你說行人路權比較大的 憑什麼可以聊天並排走到馬路上 10/12 13:30
69F:噓 odbo23:睜眼說瞎話 虧你還敢說你唸研究所 你考到駕照了嗎 10/12 13:33
70F:噓 shinewithyou:那騎車的被行人擠到對向,萬一出事也是騎車的該死嗎 10/12 14:49
71F:→ shinewithyou:若要閃車,當然寧可撞占馬路的行人也不要被汽車撞上 10/12 14:51
72F:噓 ryeofsong:當意外發生時 就不信你還有一口氣說行人路權最大這種話 10/12 15:42
73F:噓 ian41360:大家不要這樣 原po再514都會跟在行人後面的喔 10/12 16:15
74F:噓 d1288999:人大於車,不代表行人就可以不看車過馬路或走在馬路上 10/12 17:21
75F:噓 Eklips:下次原PO騎車時 我要去蹓烏龜 10/12 23:38
76F:噓 kengie0617:明明就是車道,憑什麼行人可以併排佔用車道?按個喇叭已 10/12 23:45
77F:→ kengie0617:人可以併排行走於車道嗎?你的人生也才二十幾年,別講的 10/12 23:48
78F:→ kengie0617:好像你經歷過很多一樣,這只顯得你一點人生經驗都沒有!! 10/12 23:49
79F:→ kengie0617:我自己在走的時候都很小心後方來車,這是保護自己也保護 10/12 23:50
80F:→ kengie0617:騎士好嗎?連互相尊重的觀念都沒有還敢在這大言不慚? 10/12 23:51
zzzzzzzz........... XD
現在的大學生真是自我中心啊
※ 編輯: dolare 來自: 140.136.155.65 (10/13 11:03)
81F:噓 sarltis:的確如你所說 你的這種想法也是一種自我中心 10/13 12:31
82F:→ sarltis:神學門就有斑馬線+紅綠燈 走一下會怎樣"?! 10/13 12:33
83F:→ sarltis:任意穿越馬路就是違規 你貪圖方面 不代表別人一定要忍受 10/13 12:50
84F:→ sarltis:基於相互尊重互相禮讓那是很好 但不代表你可以積非成是 10/13 12:51
85F:→ sarltis:如果你不願意尊重別人 那別人也沒有尊重你的義務與必要 10/13 12:52
86F:噓 dieng:樓上說得好..那麼多人分析給研究生聽了(可能有些態度比較 04/23 00:38
87F:→ dieng:不溫和...但他聽不進去...仍然覺得什麼大學生自我 04/23 00:39
88F:→ dieng:真的很無言... 04/23 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