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mtim77113 (~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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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詢問] 車輛管理法
時間Wed Sep 2 22:03:10 2009
今天看到學校網站公告的車輛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車輛違規處理:
2.超載(機車搭載2人以上、汽車超過法定搭乘人數)。
兩人以上,以上不就是包括兩人嗎?
那以後就不能再學校載人嗎?
可以有更明確的答案告訴大家
是筆誤呢?或是確定不能雙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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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47.139
1F:→ hsinan:校車只能坐滿,不能站了!不然不能進校園囉!!哈哈 09/02 22:18
2F:推 shengyuhuang:應該是校車坐滿時請等下一班................ 09/04 10:49
3F:推 angel1985213:以上是含嗎?我也有疑惑.... 09/04 20:38
4F:→ timtim77113:通常說以上都是包含,只是如果包含的話會很不方便吧!! 09/05 00:38
5F:→ timtim77113:所以還是希望是筆誤,或是發公告的人寫錯而已 09/05 00:39
6F:推 chioushan:應該是不含吧?那樣寫的意思應該是最多搭載兩人?! 09/05 02:57
7F:推 linmala:.... 09/05 08:25
8F:→ linmala:其實摩托車跟腳踏車一樣 限載一人 09/05 08:25
9F:→ linmala:礙於情理法的問題 所以= =|||| 09/05 08:26
10F:→ linmala:所以寬限咩 所謂機踏車阿... 09/05 08:27
11F:→ linmala:還有 安駕社 幹部招收中.. 09/05 08:28
12F:→ chioushan:所以到底可不可以雙載?@_@ 09/05 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