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v (找人下圍棋)
看板FGU
標題[情報] 佛光大學96學年度合唱比賽實施辦法
時間Tue Apr 22 17:46:26 2008
一. 依據:依96學年第6次主管會報校長指示辦理。
二. 目的:提供多元學生活動,以豐富學生校園生活,特舉辦此活動。
三. 主辦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四. 比賽日期/地點:97年6月11日/懷恩館國際會議廳。
五. 報名日期/地點:即日起至97年4月25日17時止/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六. 參加資格:本校師生。
七. 組隊方式:以系(所)為單位,每隊25人(包含系(所)上老師、學生及助理,不含
指揮)。全系(所)人數不足50人者,得以至少15人(包含系(所)上老師、學生及助理
,不含指揮)組隊參加比賽。
八. 比賽規定:
(一) 指定歌曲:本校校歌。
(二) 自選歌曲:自選一首。
(三) 可指定指揮1人。
(四) 可以CD、錄音帶或電子琴伴奏。
(五) 比賽當日18時40分起,依抽籤序號(由小到大)出場演出,每隊演出時間(含進
場、退場),以不超過10分鐘為限。
九. 抽籤:97年6月4日10時於課外活動組舉行(務必派員參加),未到者由主辦單位代抽
不得異議。
十. 活動流程:
時間 活動內容 主持人 備註
18:30-18:40 校長致詞 校長
18:40-20:00 各隊演出 學務處
20:00-20:10 休息時間
20:10-21:30 各隊演出 學務處
十一. 獎勵:前3名由主辦單位擇期頒贈獎金(第1名5,000元、第2名3,000元、第3名
2,000元)、獎盃,以資鼓勵。
十二. 附註:
(一)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修訂之,並公佈於學務處網站。
(二) 檢附報名表(如附件一)。
(三) 主辦單位先提供校歌演奏版CD一片,分送各參賽單位。
(四) 主辦單位協調合唱團員教唱,每個參加隊伍以10小時為限。
http://0rz.tw/4c3VF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1.165.249
1F:推 anzsz:這個...一定要報名嗎?= = 04/22 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