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ricsamyou (魷魚)
看板FCU_Talk
標題[瞎扯] 有錢就是老大啊!!!!!
時間Mon Oct 1 14:17:15 2012
有大大提供詳細規則!是我們不清楚借用規則
這篇就給學弟妹如果發生相同事情可以來看一下!!
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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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有辦過活動的各位都知道
要借場地需要事先向單位申請,也有必須遵守的相關規定
今年系隊要舉辦OB賽所以今天跟學弟一同到體育館要借"12/1"號的"福星壘球場"
因為是辦大型比賽,所以借壘球場的相關規定是"兩個月前"拿著申請書前往申請
(兩個月的意思是說例如要借12/1號的場地,10/1號才可以開始借。也就是說太早不能借)
很好...
到了那邊卻發現!!
12/1早就在8月多就被某某老師因為也要辦比賽借走了!!
WTF
原來外面來辦比賽有花錢就可以無視規定
原來我們繳的學費不是錢
請問有哪邊可以申訴一下,或是有啥方法解
雖然我聰明的小膝蓋知道這一定無解,但就整個覽X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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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4.44.27
1F:→ zxz56780:啊不就是某某老師早們幾個月借走 ? 10/01 14:19
2F:→ MacBookProR:我想問那個老師違反了什麼規定了?? 10/01 14:20
3F:→ ericsamyou:今天10/1號 10/01 14:23
4F:→ broodkey:所以一定要剛好兩個月才能借?不能"兩個月前"就借?? 10/01 14:27
抱歉表達得不是很好,已修改
※ 編輯: ericsamyou 來自: 140.134.44.27 (10/01 14:30)
5F:→ zxz56780:真是奇怪的規定= = 10/01 14:34
6F:→ y85208520:我記得好像有什麼特殊的大型活動可以提早很多借 10/01 16:07
7F:→ y85208520:建議你先去看清楚規章~因為我也不是很確定有沒有這條 10/01 16:07
8F:→ y85208520:到時候真的有這條規定,你這篇就有點顆顆 10/01 16:07
9F:→ y85208520:樓下有解了,以後要下這種聳動標題之前記得先看清楚借用 10/01 16:38
10F:→ y85208520:準則,不然實在很好笑~顆顆 10/01 16:38
11F:→ shine32025:+++++++++++++++有一個方法可以解 那就是卍解+++++++++ 10/01 16:51
※ 編輯: ericsamyou 來自: 140.134.44.27 (10/01 17:07)
12F:→ shine32025:都已經備分了 還改標題滅火 想笑 早知如此 何必當初呢 10/01 17:13
13F:→ ericsamyou:沒有要滅火啊!Y大這樣講就改一下啊! 10/01 17:16
14F:推 knight313:就不要打就好了,其實沒有什麼好氣的... 10/01 17:30
15F:噓 hgy32:校外比賽本來就會先被借走~ 學生比賽次之 3F也一樣 10/02 01:26
16F:推 b2209187:那你可以付錢先預約吧? 10/02 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