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rona (暖流)
看板F4
標題[討論] 新任板主資格
時間Wed Oct 21 22:03:23 2009
轉貼自看板《Buzz_Theater》
七、申請新任板主-
資格:
1.通過本站的身份認證,註冊達半年以上,上站次數達200次,
文章發表數達200篇以上
2.劣文數2篇(含)以上不得申請。
3.對於所申請的看板內容有相當了解,具有熱忱,且能努力照顧板務
4.申請者於同一時間內只能申請一個看板的板主
5.確認欲申請的看板無板主,若已有板主,請參看:新增板主格式
6.申請者若擔任PTT一般群組板主超過三個板主或是視聽劇場超過兩個板主
以上(不含)者,必須通過組長會議通過後任命。
步驟:
1.確認資格符合後,請至 Buzz_NewBd板 進行連署
Buzz_NewBd板在:視聽劇場 -> 視聽版務中心
2.連署人數達20以上(列入待廢者連署條件可降為10人即可),
即可至:Buzz_Theater視聽劇場組務中心 申請板主,
並將連署結果複製,與「板主申請格式」一同附上。
2.1.禁止利用P幣或其他賄選之方式進行連署,除相關連署人之連署無
效以外,被查獲者將一年內禁止於視聽劇場作連署(連署板水桶),
並且送法務部處理。
3.新任板主有兩個月的實習期,兩個月期滿由該組組長依照看板管理狀
況,決定實習結果,沒有組長的區域由正副群組長決定之。
★ 一個看板只能三位板主
★ 新增板主帳號之資格比照前述『申請板主.規定與格式』之申請資格
★ 實習板主不得申請新增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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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可利用小板主的功能 以一主四副來RUN
要不然就是狠一點 先新任板主之後 解散此板 然後重新申請四個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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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申請廢除看板-
提議人基本資格:
1.由組長或是使用者檢舉,一個月內沒有廣告、轉信文或是灌水文以外之文章。
2.該看板板主申請。
3.組長提出。
廢板條件:
1.超過一個月無廣告、轉信文或是灌水文以外的本站文章發表
由組長或是使用者檢舉,給予看板一次兩週警告,板主一次警告,
於期滿未能改善者廢除看板,一年內同一看板給予三次可被警告之機會。
2.看版與原來申請的目的不符合
3.由該看板全體板主同意並於該看板辦理一周以上之廢板投票,
過半數使用者同意後,至組務板申請廢板者。
4.一年內被列入兩次待廢者,第三次直接廢除。
廢版的過程:
1.經過檢舉查證屬實後,列入待廢除看版,把看版類別改成「待廢」
列入待廢版時,要在該版上貼公告,請勿利用待廢看版灌水,違者將嚴懲!
2.由版主寫具體改善看版使用率的辦法向小組長領回看版
將看版類別改成「觀察」,觀察期兩星期,若無改善則再度列入廢版,
申請領回改善的機會以兩次為限。
3.在公告發出一週後版主若無回應,則撤除版主職務
無版主的看版由該版使用者申請連署版主去領回,
待廢看版的版主連署門檻降為1/2,只需五個使用者連署。
4.待廢看版在兩周內內如無人領回,或是兩次觀察期都沒有改善,則予以廢除。
廢除之時站方會保留其看版於Buzz_Museum區唯讀。
5.檢舉廢版者,在所檢舉的版被廢除後,可獲得1000 Ptt幣的檢舉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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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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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5.16.199
1F:推 cicay99:有人請纓嗎 10/21 22:05
2F:推 mkopin:沒有自信能顧及F4全體...Orz 10/21 22:19
3F:→ crona:所以我才說 狠一點的話 等板主上任後 解散這個板 XD 10/21 23:23
4F:→ kabada:贊成"狠"一點 不過我沒任何資格 連到時真要連署的資格都沒~ 10/21 23:37
5F:推 justfor609:雖然可能不簡單,但是F4版和個版是有可能同時存在的... 10/21 23:38
6F:→ justfor609:EX傳一和可米小子 10/21 23:39
7F:→ justfor609:可以盡力去爭取個版,但我真的不希望解散F4版 10/21 23:39
8F:推 mkopin:我也不希望解散 畢竟這是他們最初的開始... 10/21 23:40
9F:推 kabada:那傳一版是怎樣成功的? 但照裡說可米小子是真的不存在了~ 10/21 23:40
10F:→ justfor609:就算真的解散了,有人確定能成功連署個板? 10/21 23:40
11F:→ mkopin:我覺得還是維持F4板比較好 只是真的要大家分工Orz 10/21 23:41
12F:→ kabada:我也很喜歡F4 四個一起的革命情感啊~~~ 那現在該怎做?? 10/21 23:42
13F:→ mkopin:先有人出來申請當板主才是首要之務啊Orz 10/21 23:43
14F:→ kabada:哀~權限不足 無能為力 orz 10/21 23:44
15F:推 candycamel:之前說選四個版主的IDEA很好阿 這樣就不怕不能兼顧了 10/22 00:00
16F:推 candycamel:沒看清楚規定 三個也OK啦 10/22 00:02
17F:推 Latin:權限不足啊 orz 就連聯署的資格也不夠啊 囧 10/22 00:12
18F:推 mkopin:大家可以多多發文啊...幫忙貼新聞發心得 文章就會增加了啊 10/22 00:15
19F:推 cicay99:時間不夠啊 10/22 09:27
20F:推 KISSCHUN:也希望能有仔仔個板.. 10/22 21:41
21F:推 sweattea:我覺得共同存在個版和團體版 很好 10/23 21:20
22F:→ mkopin:問題是個板很難申請成功...... 10/24 00:17
23F:推 candycamel:會不會是有版友願意當仔仔版版主但不想當團體版版主?? 10/24 00:33
24F:推 mkopin:也不是 應該是怕無法做到顧及四個人吧 畢竟人都有偏好.. 10/24 00:55
25F:推 candycamel:如果是這樣 我真心覺得目前是先求有再求好...@@ 10/24 01:02
26F:→ mkopin:也是齁Orz 10/24 01:03
27F:推 justfor609:先求有再求好+1 應該先至少有個臨時版主來整理版面 10/24 02:04
28F:→ justfor609:到時候要投票或推舉新版主也比較方便 比較不會多頭進行 10/24 02:04
29F:→ justfor609:至於公不公正的問題 10/24 02:05
30F:→ justfor609:其實如果版主真的不公正 我想版眾們也不會悶不吭聲啦… 10/24 02:05
31F:→ justfor609:其實粉絲會有紛爭也都是長期被媒體標語所操縱的 10/24 02:05
32F:→ justfor609:對我來說 我只相信他們親口說的 10/24 02:05
33F:→ justfor609:大家各退一步 就會海闊天空 10/24 02:06
34F:推 ivy77814:我現在是另一版的版主,但是我在台劇版有發過文章 10/24 12:50
35F:→ ivy77814:我也有權限,但是我並沒有意願擔當長久性(因為我也只喜歡 10/24 12:51
36F:→ ivy77814:某些團員)但是現今之際好像是應該先有人出來整理 10/24 12:52
37F:→ ivy77814:如果願意我是可以出來接"短期版主" 這樣可以嗎? 10/24 12:53
38F:→ mkopin:哇!! 那我也可以擔任二板 幫忙整理^^ 10/24 12:57
39F:→ mkopin:支持ivy77814 10/24 1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