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or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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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新戲超時 仔仔爽撈300萬
時間Wed Sep 10 11:19:08 2008
新戲超時 仔仔爽撈300萬
作者: 時報周刊 來源: 時報周刊
仔仔(周渝民)9月4日停拍《痞子英雄》﹐隨即飛往日本與F3合體開唱賺日幣﹐10月底才
復拍此舉讓導演蔡岳勳荷包大失血。因為根據「仔仔條款」合約規定﹐劇組延遲1天罰10萬
元﹐原訂8月底完工的新戲拖到11月底殺青﹐讓仔仔光是超時費就可淨賺300多萬元。
蔡岳勳執導的警匪偶像劇《痞子英雄》在南部取景四個多月﹐砸重資找來好萊塢工作
人員搞爆破﹐十秒要價三百萬元﹐上周還演出水域追逐﹐讓高雄市民目睹電影中大場
面的喋血槍戰。
隻可惜劇組花大錢拍片﹐偏偏遇上天公不作美﹐不是颳颱風鬧水災﹐就是天氣太熱
不得不暫停﹐讓原本預計八月底完工的新戲一延再延﹐據了解得延到十一月底才能殺
青。
超時費比拚言承旭
拍攝日程延宕賠上製作成本﹐已經夠令蔡岳勳頭疼了﹐但更讓劇組心急如焚的﹐是
接下來得支付每日十萬元的超時罰款。根據「仔仔條款」內容規定﹐仔仔的戲分必須
在八月底殺青﹐否則劇組就要支付超時費用﹐計算方式以每天八小時為單位﹐超時一
天可罰十萬元。算算《痞子英雄》超時一個月﹐罰款將高達三百萬元﹐是繼言承旭拍
《白色巨塔》領走百萬元罰款後又一案例。
然而﹐有工作人員為仔仔抱不平﹐認為他訂這個條款並非愛錢。經紀人支向理說﹕
「仔仔十一月有新戲要開拍﹐若不能如期演出也算違約。」為了避免前一部耽誤到下
一部﹐才會訂出條款做為約束。他表示﹕「而且如果沒有限制﹐大家都會無止盡地使
用時間﹐藝人會很累﹐所以並非刻意為收取超時罰款而訂定違約條款。」
一天十二小時趕戲
隻不過蔡岳勳向來是出了名的慢工出細活﹐一般的戲通常是四個月內就可以拍完﹐
《痞子英雄》從二月到現在仍然無法殺青﹔為了配合劇組﹐仔仔主動從每天工作八小
時延長至十二小時﹐經常凌晨收工的他還一度傳出體力、精神不堪負荷而求助於心理
醫師。
由於仔仔早已定於十月與F4合體前往大阪、東京舉行一連七場演唱會﹐並於九月
四日赴日彩排﹐在墾丁拍完最後一場戲之後﹐已起身前往日本﹐預計十月底返台。
而劇組不但得支付超時費﹐也隻能人在家中坐﹐等仔仔返台之後再復工。蔡岳勳一
度提出想要和日本演唱會主辦單位share仔仔﹐讓他在演唱會期間抽出幾天回來趕戲﹐
但經紀人搖頭說﹕「不可能﹐仔仔到日本彩排離演唱會開始隻剩半個月﹐加上工作
人員都是日本當地人﹐除了排練還得花很多時間溝通﹐根本沒時間來回跑。」
和郭台銘當鄰居
《痞子英雄》為仔仔搭建「痞子窩」﹐不但裝潢花費近300萬元﹐連仔仔屁股坐的單
椅也是要價上萬元的設計師作品﹐地點選在郭台銘準備進駐的高雄國城UFO軟體科學
園區﹐與台灣首富當鄰居。
雖然戲中享有極致奢華的生活﹐但仔仔沒有打算把現實的家也裝潢一番﹐喜歡簡單
生活的他﹐家中隻要有基本配備音響、無線上網、電玩及食物﹐就可以不出家門半步
當宅男。
不過﹐談到戲裡住豪宅、開保時捷、穿Dior、Gucci西裝、手配豪雅錶的豪氣﹐他
開玩笑說﹕「戲裡能過這樣的生活﹐真的挺不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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