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rTaxes (謝謝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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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作弊捧到中油鐵飯碗 表現不遜其他人 中油
時間Wed Jan 19 16:47:57 2022
作弊捧到中油鐵飯碗 表現不遜其他人 中油討薪資敗訴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044485
高雄地檢署和廉政署南調組2年前偵破國營事業舞弊集團,中油員工黃耀進、黃英傑為首
的兩槍手集團,幫助29位考生成功拿到鐵飯碗;中油公司認為考試舞弊重創信譽,向兩人
求償50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另再向黃英傑索討作弊考生的薪資150萬元。但高雄地院
認為,舞弊爆發後中油報考人數不減反增,黃英傑幫忙作弊的羅姓考生在中油表現良好,
今判中油敗訴。
判決指出,在中油擔任技術員的黃耀進、黃英傑的槍手集團,接受考生委託後,找來台、
清、交等名校畢業生,在應考前,集團先將考生身分證、駕照的大頭照變造成槍手,再以
此照片冒名去辦健保卡遺失補發,應考時成功騙過試務人員,若考生無法面對二試測驗,
黃男等人還會提供進階服務,讓考生順利錄取。
檢廉調查後,發現黃耀進、黃英傑從2015年至集團遭到查獲為止,至少成功幫助29名考生
進入中油任職,每筆價碼從90至130萬不等,不法獲利超過5000萬元,2人經雄檢調查後起
訴(案件仍在一審審理中),至於作弊錄取的考生,則全被中油解職。
後來槍手代考案爆發後,經媒體報導,引起網友在相關報導下方留言批評中油,中油認為
名譽受損,向黃耀進、黃英傑求償50萬元,並要求兩人在報紙頭版登報道歉,還得在PTT
八卦版連續30天發道歉文。
至於黃英傑,因協助羅姓考生作弊考上中油,任職期間領了276萬元薪資,中油認為羅是
經黃男以作弊手段錄取,遭解職後未吐回薪水,因此向黃英傑求償150萬元,其餘部分則
保留請求權。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黃耀進辯稱,舞弊案件爆發後,中油隔年報考人數不減反增,可見
名譽沒有受損;黃英傑認為,縱使羅姓考生作弊進入中油後,但他在公司努力工作,沒有
不適任情況,他也是有付出才有資格請領薪資,不能要求他給付這筆薪資。
雄院合議庭認為,舞弊爆發後中油報考人數不減反增,可見中油仍受不少求職者青睞,公
司名譽並未因舞弊案而受貶,因此判黃耀進、黃英傑兩人免賠中油50萬名譽受損的賠償及
道歉啟事。
至於羅姓考生部分,法官根據羅姓考生在中油的表現,發現他2016年考上中油後,在職期
間領了4次工作獎金、4次績效獎金還有2次考績獎金,光獎金就領了12萬餘元,可見在職
期間表現並不遜於一般員工。
法官認為,羅姓考生請領的薪資及獎金所得與勞力付出屬直接關係,與先前的考試舞弊行
為則是間接關係,因此認定中油請求無理由,判中油敗訴,黃耀進、黃英傑二人免賠中油
一毛錢,可上訴。
中油公司表示,黃耀進、黃英傑經檢方調查起訴後,已依規定解僱,對於判決結果會再請
委任律師提出第二審上訴,也呼籲社會勿心存僥倖從事舞弊行為,維護考試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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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中法官認為
"...縱原告因羅oo經被告黃英傑協助舞弊方才得以錄取任用,並領取薪資,
然此僱傭契約亦非當然無效(民法第92條第1項參照)..."
這樣說的話是因為中油沒來得及撤銷錄取,所以雇傭契約仍有效嗎?
雖然是作弊考進去,但畢竟有實際上班工作的話,公司追討薪資理由似乎也不夠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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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11.16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Examination/M.1642582079.A.993.html
※ 編輯: MrTaxes (1.200.11.162 臺灣), 01/19/2022 16:48:21
1F:→ bruce20053: 已經有判例了 19年的 01/19 17:14
3F:推 normangood: 那這樣子很划算,大家花錢買,只要撐2年就回本了,多 01/19 17:15
4F:→ normangood: 做多賺,這樣好不好啊 01/19 17:15
5F:→ bruce20053: 起訴偽造文書比較有用 歸還薪資 一般不可能 01/19 17:16
6F:推 charlietk3: 法官意思就是作弊歸作弊,工作表現歸工作表現吧,中 01/19 17:16
7F:→ charlietk3: 油的訴求重心既然不是作弊部分,那自然該以工作表現 01/19 17:16
8F:→ charlietk3: 就事論事 01/19 17:16
9F:→ kaky: 可以把薪水拿回去不就有不當得利任職期間又不是沒做事領乾薪 01/19 17:25
10F:→ qoo53895: 標題殺人... 01/19 17:28
11F:→ talenthun2: 那個什麼獎金的不是每個員工都會發嗎? 01/19 18:01
所以至少有一般員工的貢獻度 證明不是薪水小偷
12F:推 Barot: 偽造文書?? 背信..?? 01/19 18:08
用假畢業證書是偽造文書 用作弊考取應該是詐欺
※ 編輯: MrTaxes (112.78.66.103 臺灣), 01/19/2022 18:20:08
13F:推 jason0513: 起碼要判還一半 這還比較說得過去 01/19 18:45
14F:→ jason0513: 連賠都不用賠 有點誇張耶 01/19 18:45
15F:→ jason0513: 如果作弊仔幹了30年退休 那不就無敵了 01/19 18:47
16F:→ jason0513: 還有勞保月退可以領 還不用還 01/19 18:47
17F:推 fbtm: 這樣有程序正義嗎? 01/19 19:28
18F:噓 carefri: 沒有毒樹毒果問題? 01/19 21:56
應該沒有。毒樹果實理論用在刑事訴訟程序上,有避免不當蒐證而侵犯人權的目的。
作弊考試只是締約過程的詐欺行為,而詐欺所締結的契約不當然無效,要他方撤銷才行。
19F:推 WTF1111: 繼續考績亂打啊 01/19 23:08
20F:→ kaky: 他就實際工作了30年,那公司一樣30年不當得利,如果要還那公 01/19 23:34
21F:→ kaky: 司等退休再叫他全吐回去 01/19 23:34
22F:推 fcz973: 有人還記得李慶安綠卡案嗎…付出勞務就應該取得報酬,跟他 01/19 23:37
23F:→ fcz973: 如何取得這個工作沒有關係 01/19 23:37
對耶,這案子也是經典。 李慶安最後也判決不用返還薪資。
24F:→ kaky: 還要"說毒"的話像她通過的法案、蓋過章的文件、經手的事XDDD 01/19 23:47
25F:推 ccddxxsszzaa: 110中油考試要雙證件應試。公務人員考試也要改為 01/20 05:11
26F:→ ccddxxsszzaa: 雙證件參加考試。 01/20 05:12
※ 編輯: MrTaxes (112.78.66.103 臺灣), 01/20/2022 08:36:02
27F:推 andre9: 合理阿 反正開除該給人要給人 本來這種考試制度就要檢討 01/20 10:26
28F:→ andre9: 你要馬就是上機考 雖然甚麼都不會 純筆試本來就容易作弊 01/20 10:26
29F:→ andre9: 面試一堆臉盲的 問也問不出所以來 01/20 10:26
30F:→ andre9: 老是便宜行事全部抓來考試 就會有人好作弊 01/20 10:27
31F:推 ihl123456: 上機考一堆讀死書的會來抗議不公平,還會說什麼親戚通 01/20 10:29
32F:→ ihl123456: 國企之類的屁話 01/20 10:29
33F:推 maiico: 鼓勵作弊XD 01/20 10:30
34F:推 tamama000: 嘛嘛嘛..公職考試怎麼就沒有這些出頭 國營防弊制度更嚴 01/20 17:29
35F:→ tamama000: 格反而更慘 要檢討誰很明顯吧 01/20 17:29
36F:推 jason0513: 李慶安的綠卡案 立法院已經修法了 01/20 18:42
37F:→ jason0513: 未來都要以不當得利返還 01/20 18:43
※ 編輯: MrTaxes (101.10.245.129 臺灣), 10/06/2025 21:0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