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ey9688 (joeylee)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課業] 刑訴455-27
時間Wed Mar 11 01:16:52 2020
想請教一下關於第三人獨立上訴的部分,我很納悶。
因為原則上,上訴不可以爭執原審犯罪事實,對自己被沒收的財產部分也不能爭執,這兩個都不能爭執,他上訴到底可以主張什麼?
還是說我可以理解成,只有在第二項但書的情形,第三人才能單獨上訴呢?
第一次發文,若格式有誤煩請告知,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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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u038321971: 看了一下立法理由,似乎跟你的看法是一樣的 03/11 12:29
2F:推 u038321971: 但感覺立法方式好像怪怪的,為什麼不直接限制上訴事 03/11 12:31
3F:→ u038321971: 由就好 03/11 12:31
4F:→ u038321971: 希望有刑訴大大來解惑謝謝 03/11 12:31
5F:推 mitransition: 原審適用法律錯誤阿! 03/28 1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