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ki771010 (敗家女)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課業] 民法+稅法
時間Thu Dec 7 09:37:47 2017
1.民法
https://i.imgur.com/i20Xp9p.jpg
2.稅法
https://i.imgur.com/9NkrUVW.png
請問這題應該如何計算
計算過程我是會的只是我比例不知道是不是
計算錯誤
打不出上面的答案 請各位指點 以前遇到的題目都直接給比例 :(
3.稅法
https://i.imgur.com/qpYz4tI.jpg
所的稅基本稅額條例第七條第三項
不是說扣除持有滿三年以上股票之交易損失嗎
這題的交易損失不是才持有滿兩年嗎
麻煩大家幫忙了!
PS祝大家地特考試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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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iaki771010: 1第一題po在一個社團沒人理我 直接剪貼過來問唷 12/07 09:39
2F:推 newfrank: (一)甲的遺產: 12/07 10:26
3F:→ newfrank: 300萬元+500萬元(500萬元:1148條之1)=800萬元 12/07 10:26
4F:→ newfrank: (二)丁對丙得主張之金錢債權: 12/07 10:26
5F:→ newfrank: 1、繼承人乙、丙對丁負連帶責任800萬元(1148條、1153條1 12/07 10:26
6F:→ newfrank: 項) 12/07 10:26
7F:→ newfrank: 2、繼承人乙對丁所負不完全債務為100萬元: 12/07 10:26
8F:→ newfrank: (1)依照1148條2項,丁就200萬元部分有請求權,只是乙有 12/07 10:26
9F:→ newfrank: 拒絕清償的抗辯權,所以為不完全債權。 12/07 10:26
10F:→ newfrank: (2)關於丁該不完全債權200萬元,因為有多數債務人且為可 12/07 10:26
11F:→ newfrank: 分的金錢債權,由乙丙依照271條各自平均分受100萬元。 12/07 10:26
12F:→ newfrank: 3、結論:800萬元+100萬元=900萬元 12/07 10:26
13F:→ e4455661: 第三題因為未滿三年的要看施行細則§5 第六項 12/07 12:23
14F:→ e4455661: 第二題 因為分期能減最多到50萬,一次領占最多能減分別 12/07 13:02
15F:→ e4455661: 有36萬、18.2萬。總共能減104.2萬。分期跟一次領比例是1 12/07 13:02
16F:→ e4455661: :9。覺得難... 12/07 13:02
17F:→ e4455661: 抱歉多打一個”占” ,然後比例反了是9:1才對 12/07 13:08
18F:→ iaki771010: 1...天啊那36、跟18.2我還是按不出來啊....奇怪了 12/07 13:27
19F:→ e4455661: 18萬x年資x(1/10)=36萬。18.2x年資x(1/2)x(1/10)=18.2萬 12/07 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