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niarykiel (sunny)
站內Examination
標題Re: [問題] 民法
時間Fri Mar 29 20:59:56 2013
借這題目問一下
抵押權次序的讓與
甲債務人 有乙丙丁三位債權人 將其土地設定抵押權予乙丙丁
乙180萬
丙120萬
丁60萬
如果甲之土地賣得280萬
以次序權讓予來計算的話(乙讓與丁)
乙丙丁各可以分得多少
我的答案: 乙100萬 丙120萬 丁60萬
書上答案: 乙120萬 丙100萬 丁60萬
請高手幫忙解答
※ 引述《mu2266 (加油!!)》之銘言:
: 債務人甲在其抵押物上分別有乙第1、丙第2、丁第3次序之抵押權,並分別依次擔保新臺
: 幣(以下同)900萬元、600萬元、300萬元之債權。其後乙將第1次序為丁拋棄,甲之抵押
: 物拍賣所得價金為1500萬元。試附理由說明乙、丙、丁間應就該拍賣價金為如何之分配?
: 以下是公職王的答案:
: 乙:650萬 丙:600萬 丁:250萬
: 但我算出來的答案是
: 乙:900*9/12=675萬
: 丁:900*3/12=225萬
: 丙:600萬
: 不知是我哪裡算錯了嗎?請板上高手解析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3.48.196
1F:推 xdbutterfly:乙以原次序可得180萬 讓與丁後則兩人可分得共180萬 03/29 21:15
2F:→ xdbutterfly:丁分得60萬 乙可分得180萬-60萬=120萬 03/29 21:16
3F:→ xdbutterfly:丙可分得280萬-180萬=100萬 這是次序權的相對拋棄~ 03/29 21:16
4F:推 xdbutterfly:抱歉說錯 這是次序權讓與XDD 03/29 21:18
5F:→ xdbutterfly:以原次序所獲配之合計金額 由受讓人優先受償 03/29 21:19
6F:→ xdbutterfly:有剩餘再由讓與人受償 03/29 21:19
7F:推 shinpurple:把他記成乙的180萬讓丁先拿走60萬~所以乙得120萬! 03/29 21:20
8F:→ shinpurple:比較好記~ 03/29 21:20
9F:→ soniarykiel:謝謝樓上兩位,那請問是不是不管拋棄或讓與都是要乙先 03/29 21:21
10F:→ soniarykiel:只是讓與是乙跟丁分180萬,拋棄是乙跟丁180萬依比例 03/29 21:21
11F:推 xdbutterfly:是的~~ 03/29 21:22
12F:→ soniarykiel:原來是這樣 所以不管是拋棄或壤與 都是要先扣掉乙的 03/29 21:23
13F:推 MJdavid:原PO也揪甘心 原原PO沒有把標題弄對 原PO卻主動更正 感謝 03/29 21:24
14F:→ soniarykiel:的180萬後,才輪到丙,至於180就是乙丁內部分攤的問題 03/29 21:24
15F:→ soniarykiel:這樣解釋對嗎? 03/29 21:25
16F:→ soniarykiel:也謝謝版主服務啦~辛苦版主了 03/29 21:25
17F:推 xdbutterfly:對~但"絕對拋棄"(沒有為特定人拋棄)的話 就是次序往前 03/29 21:25
18F:→ xdbutterfly:遞補^_^ 03/29 21:25
19F:→ soniarykiel:真是太謝謝了~整個釐清 03/29 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