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cheibe ()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問題] 行政法一題...
時間Tue Mar 26 22:53:19 2013
小弟剛唸行政法
觀念相當不清楚 煩請版友們解惑
[99高考法制] 行政法
5.台北市政府訂定自治條例,其中條文規定:未經許可,擅自開挖市區道路者,
處新臺幣 1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罰鍰。本項自治規章,應循下列何項程序辦
理始生效力?
猨A.經市議會議決後,發布施行 獏
B.經市議會議決後,報內政部核定後發布
獱C.經市議會議決後,報交通部核定後發布 斅
D.經市議會議決後,報行政院核定後發布
這題答案我比較沒問題 但題目有疑惑
節錄地方制度法第26條最前面部分
自治條例應分別冠以各該地方自治團體之名稱,在直轄市稱直轄市法規,
在縣 (市) 稱縣 (市) 規章,在鄉 (鎮、市) 稱鄉 (鎮、市) 規約。
這題考題前面是寫"台北市政府訂定自治條例"
但後面寫"本項自治規章"
於是我在B跟D很疑惑
請問台北市政府為什麼是"本項自治規章"呢??
他不是直轄市嗎
不是縣市才稱規章嗎??
由衷感謝您的提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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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5.236.86
1F:→ CNY426W:答案D 03/26 22:56
2F:→ scheibe:謝謝您 我知道答案D 不過為何是自治規章呢?? Q_Q 03/26 23:00
3F:→ isjill:就統稱的意思 03/26 23:00
4F:→ scheibe:謝謝您@@... 03/26 23:12
5F:推 ruke30:要送直轄市上級核定 03/26 23:25
6F:推 MJdavid:請用[考題]標題分類 置底文有改標題教學 03/27 00:00
7F:推 jay111101:這就像中標法規定法律的名稱.. 03/27 00:12
8F:→ scheibe:@@抱歉明天我再改標題現在只有手機我不會用 03/27 03:25
9F:→ scheibe:也謝謝大家的回答感激不盡@@ 03/27 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