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ouarebagaya (清流之水)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Re: [考題] 法學緒論考題疑問
時間Wed Mar 20 14:37:00 2013
※ 引述《zero1234 (zero)》之銘言:
: 以下是99年地特三等考題
: 以下何種犯罪行為不適用中華民國刑法加以處罰?
: A)我國已婚公民甲男在美國某地與未婚之乙女登記結婚
: B)我國國民甲在公海上之中華民國船艦上歐傷本國人乙
: C)外國人某甲在美國持刀刺死本國人乙
: D)某人口販子外國人甲將外國幼童乙販賣至第三國
: Ans:A
: 疑問:請問選A是因為美國結婚時
: 不會查台灣的戶政機關的記錄,所以okay嗎?
: 另外為何D不能選? 這個選項都沒有台灣人或是發生在台灣
: 為何也可以適用中華民國刑法呢? 謝謝!!
不好意思~我有看推文去找了刑5跟刑7
我是對D選項有疑問~刑5是說國外犯罪適用的罪刑
(這邊是不是犯了296~296-1妨害自由@@?)
所以理論上我們是可以派人出國抓跟我們毫無相關的人口販運份子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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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24.64.16
1F:→ ham:理論上可以 但沒這麼無聊找事做 03/20 14:42
2F:→ ham:憲法也寫國家軍隊是為了保護世界和平 但是只是講講而已 03/20 14:42
3F:推 evic1224:世界主義 非常好笑 03/20 15:18
4F:推 sorryfly:人口販賣 毒品 海盜等等都是這樣 03/20 19:41
5F:→ ericre:抓到海盜可以帶回去關啊 03/20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