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moli (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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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問題] 練習題法緒疑問尋解
時間Tue Mar 5 23:39:19 2013
1. 有關結婚之徹消,何者錯誤?
=>徹消得要求損害賠償,但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不得請求賠償。
(那為什麼撤銷之效力不朔及暨往??)
2. 夫妻於日常家務互為代理人,但代理權之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但書這句我不懂!!)
3. 因故意侵權行為而負擔之債,債權人得主張抵銷。(為什麼不是債務人主張???他不是被債權人侵權嗎?)
4. 甲夫乙妻育有一子丙,若甲丙同時死亡,則下列何者與乙同為第一順位之法定繼承人?=>丙之子女 (WHY???不是妻優先然後才是孫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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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2.78.64.74
1F:推 confident:3.民法339條:只限債務人=>反面解釋:債權人可以主張 03/05 23:50
2F:→ confident:1.參考民法998.999條... 03/05 23:57
3F:→ confident:2.參考民法1003條. 03/05 23:58
4F:→ confident:4.參考民法1138.1144條.. 以上建議翻民法教科書深入 03/06 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