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ta0613 (lys)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問題]憲法_文意解釋
時間Tue Mar 5 17:48:13 2013
憲法中的,政務委員由行政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
這句話的白話文意思是??
請總統直接任命?or 行政院長提名後,再由總統同意任命
請高手解釋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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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30.114
1F:推 big7:行政院長交名單,再由總統同意任命! 03/05 19:29
2F:→ judicialp:總統直接任命的用語 例如增修第3條第1項 比較一下就知了 03/05 21:19
3F:推 youarebagaya:兩樓說法有出入=口=" 03/07 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