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san45 (Susan)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課業] 行政罰法的問題
時間Fri Mar 1 20:50:39 2013
行政罰法針對的對象可以是
自然人.法人.非法人.行政機關
在這邊要問的是行政機關的問題
行政機關罰行政機關的意義是在哪呢?
罰行政機關的錢不是人民的納稅錢嗎?
只是把一部分人民納稅錢從A機關換到B機關
如果機關被罰的錢每個機關不是還有一筆預算可以支應該年的支出嗎
不知道當出立法為什麼會把行政機關列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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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73.43.75
1F:推 jaykle:中央行政機關 對地方行政機關的處罰~ 03/01 20:51
2F:→ jaykle:地方行政機關繳納之罰鍰可能為統籌分配款 或地方稅收 03/01 20:55
3F:推 jaykle:處罰地方行政機關用意係糾正不當行政措施與政策 03/01 20:57
4F:推 xulu0:因為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阿 03/01 21:21
5F:→ Susan45:地方環保局應該也可以罰地方違法的機關阿 不限中央對地方? 03/01 21:32
6F:推 socialphy:樓上不行的,你看過左手罰右手嗎? 03/01 23:12
7F:→ socialphy:像j大說的,是不同行政主體才可吧! 03/01 23:13
8F:→ pooooop:有爭議,但實務上也是有處罰機關與行政義務違反機關屬於同 03/01 23:31
9F:→ pooooop:一公法人。參84年10月4日公處字第129號處分。 03/01 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