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ichmood (3好+1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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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課業] 憲法第107.108條
時間Sun Feb 24 00:59:01 2013
想問憲法中央和地方規定的事項
107和108條有:
中央立法並執行的事項
中央立法並執行或交由省縣執行事項
省縣立法並執行或交由縣執行事項
縣立法並執行事項
問什麼沒有「直轄市立法並執行」或「市立法並執行」事項?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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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7.202.123
1F:→ NTUpope:第118條 直轄市之自治以法律定之 不若省縣之自治地位是受 02/24 01:05
2F:→ Zanthia:縣市和直轄市 在這沒有什麼不同,只是用字的差別。早廢省 02/24 01:05
3F:→ NTUpope:憲法規範及保障的 不過島內現況是縣紛紛向直轄市前進 02/24 01:07
4F:→ NTUpope:107~111的條文 筆者姑且稱它是"演化痕跡" 這樣你應該有 02/24 01:14
5F:→ NTUpope:比較好懂吧... 02/24 01:14
6F:→ Richmood:直轄市之自治以法律定之 是指執行事項是規定在直轄市自治 02/24 06:06
7F:→ Richmood:條例嗎? 02/24 06:06
8F:推 Sanish:以法律定之是指"地方制度法"吧,你看地制法第一條就知道了 02/24 08:25
9F:→ juliantaipei:法,律,條例,通則 02/24 09:35
10F:→ Richmood:對吼= = 忘記地方制度法了....多謝 02/24 14:24
11F:→ NTUpope: 這裡有地方要稍作更正 省縣之自治事項 02/26 23:17
12F:→ NTUpope:那天太晚睡 腦袋不靈光@@ 02/26 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