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thony1010 (antho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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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情報] 考試院修正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規則
時間Thu Jan 31 19:52:42 2013
考試院院會今(31)日通過修正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以下簡稱本
規則)第4條附表三「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應試科目表」、附表四「公務人員普通
考試應試科目表」。
考試院黃秘書長雅榜表示,本規則修正第4條附表三「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應
試科目表」,「戶政」類科專業科目「移民政策與法規」括弧內容增列「臺灣地區與大陸
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戶政法規
(包括戶籍法、國籍法、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及姓名條例)」修正為「國籍與戶政法規(
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總則與親屬編」修正
為「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刑法與刑事訴訟法」修正為「人口政策與人口統計」
、「社會工作」修正為「地方政府與政治」;「畜牧技術」類科專業科目「家畜生理學與
解剖學」修正為「動物生理學與解剖學」、「家畜營養學」修正為「動物營養學」、「家
畜育種學」修正為「動物育種學」;「公職獸醫師」類科專業科目「獸醫病理學」、「獸
醫實驗診斷學」合併為「獸醫病理學與獸醫實驗診斷學」,另增列「動物保護與防檢疫法
規」。
黃秘書長另表示,本規則修正第4條附表四「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應試科目表」,將「
戶政」類科專業科目「移民法規與戶籍法規概要」修正為「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
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題型改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
試題、「民法親屬編概要」修正為「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社會工作概要」
修正為「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
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題型改採測驗式試題;「畜牧技術」
類科專業科目「家畜解剖生理學概要」修正為「動物解剖生理學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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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1.120.30.55
1F:推 ben1122:合併考科,有在新增ㄧ考科 == 01/31 20:13
2F:→ ben1122:又 01/31 20:13
3F:推 flyin314:考戶政的人要念得更多了...何時開始適用? 01/31 20:14
4F:推 pointa:應該是今年普考吧(嘆 01/31 20:21
5F:推 fusapphire:請問哪裡有連結?考選部上找不到 謝謝 01/31 21:55
6F:推 eddisonkuo:應該就是今年高普考實施吧 01/31 22:31
9F:推 holdbird:戶政喔 其實也還好耶 普考只是把社工換成民總跟繼承而已 01/31 23:32
10F:推 blueskyheart:獸醫多的類科是獸醫藥理學與動物保護法、防檢疫法規 01/31 23:34
11F:→ blueskyheart:考的科目跟專技高考沒兩樣 還增加一科!!!! 01/31 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