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ero1234 (zero)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考題] 稅務法規-機會中獎獎金
時間Fri Jan 18 20:51:09 2013
甲為我國境內居住者,若甲參加百貨公司周年慶摸彩,抽得汽車一部,價值80萬,試問該
如何課稅?
A)機會中獎之所得免稅
B)機會中獎之所得10%分離課稅
C) 機會中獎之所得20%分離課稅
D)應併入孫先生之綜合所得申報納稅
Ans:D)應併入孫先生之綜合所得申報納稅
疑問:這是抽獎得到的,為何不能選機會中獎所得呢?
是因為不是金錢,而是動產的緣故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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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181.8
1F:→ Sunnyrain4u:B吧,不懂+1 01/18 21:16
2F:→ bv7m7g:就我所知,一般機會中獎要併入綜合所得課稅,但領取時要先 01/18 21:21
3F:→ asj636:是先扣繳,不是分離課稅,所以 要併入孫先生之綜合所得申 01/18 21:22
4F:→ bv7m7g:扣繳稅款;政府舉辦中獎採分離課稅,不併入綜所 01/18 21:23
5F:→ asj636:扣繳部分可以抵繳應納稅額 01/18 21:23
6F:→ bv7m7g:有錯請指正,謝謝~ 01/18 21:23
7F:→ shywkl:要政府舉辦的中獎獎金,分離課稅後才不併計入 01/18 21:25
8F:推 pandapig111:樓上正解~這是私人舉辦的 01/18 21:40
9F:推 Ylance:這陷阱啊 扣繳寫成分離讓你以為同一回事 01/18 23:11
10F:→ zczcgery:百貨公司的另算 01/19 17:18